日期:2024-09-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81500550
单位职责:承担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事务性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一)参与编制及实施《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石柱县子规划》(以下简称《子规划》);策划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项目,争取专项保护资金;参与《总规》及《子规划》实施情况及建设工作成效自评工作。
(二)承担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事务与服务性工作。
(三)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非遗知识普及、非遗保护成果展示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研究、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研究、非物质遗产保护研究等工作。
(六)承担文化生态保护、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非物质遗产保护等领域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