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石柱随手拍”有奖征集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氛围,按照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县融媒体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发起“文明石柱随手拍”有奖征集活动,诚邀广大市民群众用手机、相机记录身边的文明善举,共同为建设更美好的石柱贡献力量!
一、征集主题
“聚焦文明细节·共绘石柱新貌”——用影像记录身边的文明善举,以“随手拍”推动“随手改”,让文明成为石柱最鲜活的底色。
二、征集内容
围绕“文明行为”,捕捉真实、生动的日常场景,传递温暖正能量。
1.文明瞬间:机动车礼让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卫生、文明用餐“光盘行动”、有序排队上车、规范养狗等体现公共文明行为的细节。
2.好人好事:邻里互助、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志愿服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暖心故事。
三、征集日期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全年接受投稿,每季度末集中评选)。
结果公布:每季度首月15日前,在“石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上季度获奖名单。
四、作品要求
(一)原创性
1.须为本人原创拍摄,禁止摆拍、伪造或后期合成;
2.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真实性
内容需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不侵犯他人隐私或名誉权。
(三)作品要求
1.格式规范
视频须为成品,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60秒,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抖动或杂音;
2.文字说明
每幅作品需附50字以内的简介,内容包括:
①拍摄时间:精确到分钟(如“2026年3月20日9:10”);
②具体地点:须明确至街道或标志性位置(如“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与玉带北街交叉口”);
③事件描述:简要说明画面内容(如“9:10,一辆白色轿车主动停车礼让过斑马线的老人”)。
3.范围要求
仅限石柱县行政区域内拍摄,跨区域内容不参与评选。
五、投稿登记
关注“石柱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有奖征集”进入投稿页面,点击“参与”→“授权登录”→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视频上传、文字说明”等信息完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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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选标准
作品经初选后,将在“石柱融媒”抖音号发布。自作品发布之日起7日内,根据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进行综合排名,排名靠前的作品参与季度评选。
七、活动奖励
1.奖项设置
每季度评选“文明之星”10名,奖品为“创文大礼包”一份。
2.领奖方式
凭有效证件至石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204室)领取。联系电话:023-85009968。
3.知识产权与授权条款
权利归属: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归投稿作者所有。
授权范围:作者一旦获奖(或投稿),即视为同意无偿授予主办方(石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使用权。授权用途限于:与石柱县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非商业性公益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展示、户外广告、宣传册制作、展览及网络推广。
稿酬说明:主办方依据本条款使用作品时,不再另行向作者支付稿酬。
八、注意事项
1. 同一内容(同一时间、地点、事件的视频)仅限提交1次,重复投稿视为无效。
2. 拍摄时请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自身安全;涉及他人肖像、隐私的内容,需确保已获得当事人同意,避免引发纠纷。
3.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