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方斗山广播电视发射台托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石柱县方斗山广播电视发射台托管服务

项目内容

托管内容

(一)日常运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市文化旅游委批准的节目、频率(频道)、功率及其他技术参数,满时间、满功率、满调制地完成各级无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任务。

(二)无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传输管理。临时停机、安全播出事故等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出现擅自变更播出、违规播出、无故停播、停播不及时处置和报告等情况。

(三)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维修维护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维修并重,维重于修的方针,按照维修计划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播出设备正常运行和播出传输网路畅通,确保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四)服务内容包括:包含派遣两名值班人员;水、电、气、发电机燃油费、铁塔除锈、设备维修维护费(含大修费用)、公路除草、高压线路砍树枝费、车辆使用费、电话座机、电视收视费等费用。

采购预算

23万(一年)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一、唯一性。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无线台站应由以下单位运营:一是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二是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影视集团(总台)及所属机构;三是具有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机构的规定。二、延续性。

公示时间

三个工作日

专家论证意见〔仅针对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盛建忠 023-8150055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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