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石柱文化旅游形象,提高石柱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石柱文旅游宣传、推广服务结合石柱文化旅游实际,现就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购买服务相关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参与投标。具体招标要求如下:

一、购买服务要求

服务目的

围绕“风情土家 康养石柱”价值定位,丰富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内容,提高微信、微博、抖音等内容的阅读量和传播力,增加粉丝黏度和活跃度,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号、抖音号等成为石柱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服务的重要载体石柱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和品牌形象树立发挥更大作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发设计石柱文化旅游委微信公众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吃住行游购娱、康养石柱、云上文旅馆等内容。根据运营需要进行视觉识别系统的优化、完善,如微信文案首尾等处的标志、图标和链接功能等。

2.服务商提供图、文、视频等成品,要求项目组工作人员3人以上,其中至少1人常驻石柱。

每周提供3条以上原创文章用于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使用。配合收集石柱文化旅游相关文章、信息。

加强微博号的推广引流,每周原创或收集石柱文化旅游相关微博短文15条以上。

开通微信视频号,并负责推广引流。有前期具体推广引流方案。其中直接推流费用不少于1万元。

3.每周提供原创视频2条,全年不少于104条,用于抖音、视频号等使用。负责抖音视频推广引流,抖音号原创视频要求每条点赞150并评论 80以上,全年至少5条以上点赞超过1500并评论超过300

抖音视频统计数据以作品发布第7天的统计数据为准,新媒体相关数据造假或短时间内无故集中增长不计入统计。

4.全年策划4次以上互动活动,用于公众号、抖音号等线上活动开展。

5.全年自行采风12次以上,采风内容与提供原创视频非相同场景,采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提供8次石柱文化旅游委抖音号(视频号)直播活动技术支持。

7.自有媒体资源对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内容提供推广支持。

8. 提供三星SSD 1T移动硬盘一个,用于采风及新媒体当年发表图文、视频和素材资料保存。

二、服务时间

202311日—20231231

三、招标价格及付款方式

最高40万元。全年分三次付款,每要求完成一个周期(四个月)并提交服务报告且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金额分别为中标金额的40%40%20%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

(一)投标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价方案。要包含活动等详细分项报价。无分项报价将扣相关分项。

(三)相关技术方案。

(四)类似项目合同。

(五)相关专利、技术、代理资质等情况说明。

(六)诚信申明。

六、投标方式

(一)投标时间:202211281400-1420

(二)投标地点:石柱县文化旅游委四楼会议室(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

七、评标

(一)评标开始时间:202211281430

(二)评标地点:石柱县文化旅游委四楼会议室(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

(三)评标标准

1.价格部分(20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最低价。(最高限价40万)

得分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20

2.技术部分(80分)

1)自有媒体资源提供推广支持。(5分)

自有网站、微信、微博、抖音、APP等媒体提供推广支持,1/个,共3分,加满为止(自有新媒体均需经过认证并有一定影响力)。

有详细、合理的支持计划、方案,共2,根据投标计划、方案差异化打分,最高2分,间隔分0.5分。

2)方案部分。(25分)

方案包含活动策划、思路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技术支持及经费预算等。对提升石柱文化旅游新媒体运营服务有前瞻性眼光和整体性、系统性等。其中互动活动方案部分5分、采风活动部分5分,微信公众号、微博号部分5分,抖音及视频号部分10分。每个小单项差异化打分,间隔分0.5分。

3)现场制作公众号文章及短视频。(45分)

现场出题,分别完成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及1分钟内短视频(提供视频素材,不包含拍摄)。

根据微信公众号文章完成情况打分,共15分,其中图片5分,文字部分10分。

根据短视频完成情况打分,共30分,其中视频部分17分,音频部分4分,文字部分4分,人员及设备情况5分。

要求:①人员。提供项目服务人员名单,项目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更换人员。 

设备。所带设备要求必须是驻场设备,项目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更换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及SN号,主设备需要带到现场)

视频素材可再创造,但不可引用其他拍摄视频素材,音乐、文字可通过网络等渠道收集。

限时2个小时。完成后提供文章及视频成品及创作思路或文案。

4)案例部分。(5分)

提供近一年与本项目内容相同的文化旅游类新媒体服务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购买方提供的项目证明文件。

省(市)级文化旅游部门服务案例,2/例;区(县)级文化旅游部门服务案例,1/例;其他文化旅游类服务案例,0.5/例,加满为止。

八、招标公布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2118在石柱县政府网http://cqszx.gov.cn/bm/xwhlyw/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石柱县文化旅游委

联 系 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13594910567

地 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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