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石柱文化旅游形象,提高石柱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石柱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服务,结合石柱文化旅游实际,县文化旅游委拟采购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托管服务。现就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托管服务相关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参与投标。具体招标要求如下:

一、托管服务要求

(一)服务目的

通过托管服务,围绕“风情土家  康养石柱”价值定位,丰富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内容,提高微信、微博、抖音内容的阅读量和传播力,增加粉丝黏度和活跃度,让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成为石柱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服务的重要载体,为石柱文化旅游的宣传推广和品牌形象树立发挥更大作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发设计石柱文化旅游委微信公众号,矩阵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吃住行游购娱、康养石柱、云上文旅馆等内容。

2.服务商根据提供的原始素材或自采的素材进行创作加工制作图文及视频。要求项目组工作人员3人以上,其中至少1人长驻石柱。

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发送2条以上推文。服务期内更新重庆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各板块内容,头条稿件数量保持80%以上原创。

微博号内容按微博特点优化同期推送微信公众号内容。今日头条、百度百家号同期同内容推送。

3.石柱县文化旅游抖音号每月3条以上原创视频。

抖音号原创视频要求每月2条以上点赞150并评论 80以上,全年至少2条以上点赞超过1500并评论超过300。

抖音视频统计数据以作品发布第7天的统计数据为准,新媒体相关数据造假或短时间内无故集中增长不计入统计。

4.全年策划4次以上互动活动,公众号、抖音号各2次互动活动。

结合时下热点及营销方案组织线上、线下活动策划,对投票、抽奖等活动能提供完善技术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实施。策划的活动能有效增加粉丝数量,提高粉丝黏度和活跃度。

5.重大节庆活动派驻场记者跟随采写,不限次数。全年自行采风12次以上,采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根据运营需要进行视觉识别系统的优化、完善,如微信文案首尾等处的标志、图标和链接功能等。

7.自有媒体资源对石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及内容提供推广支持。

8. 提供三星SSD 1T移动硬盘一个,用于新媒体当年发表图文、视频及素材资料保存。

二、托管时间

一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三、招标价格及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25万元。全年分三次付款,每按要求完成一个周期(四个月)并提交服务报告且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金额分别为中标金额的40%、30%、30%。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

(一)投标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价方案。要包含活动等详细分项报价。无分项报价将扣相关分项。

(三)相关技术方案。

(四)类似项目合同。

(五)相关专利、技术、代理资质等情况说明。

(六)诚信申明。

六、投标方式

(一)投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00-14:20

(二)投标地点:石柱县文化旅游委四楼会议室(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

七、评标

(一)评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30

(二)评标地点:石柱县文化旅游委四楼会议室(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

(三)评标标准

1.价格部分(35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最低价。(最高限价25万)

得分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35

2.技术部分(65分)

(1)自有媒体资源提供推广支持。(7分)

自有网站、微信、微博、抖音、APP等媒体提供推广支持,1分/个,共4分,加满为止(自有新媒体均需经过认证并有一定影响力)。

有详细、合理的支持计划、方案,共3分,根据投标计划、方案差异化打分,最高3分,间隔分0.5分。

(2)方案部分。(12分)

方案包含活动策划、思路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技术支持及经费预算等。对提升石柱文化旅游新媒体内容运营服务有前瞻性眼光和整体性、系统性等。其中方案互动及采风活动部分8分,微信公众号运营部分2分,抖音运营部分2分。每个小单项差异化打分,间隔分0.5分。

(3)现场制作公众号文章及短视频。(40分)

现场出题,分别完成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及1分钟内抖音短视频(包含拍摄、制作)。

根据微信公众号文章完成情况打分,共20分,其中图片5分,文字部分15分。

根据抖音短视频完成情况打分,共20分,其中视频部分15分,音频部分3分,文字部分2分。

要求:①人员。必须是本项目长期工作人员,拍摄部分必须由驻场人员进行,项目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更换人员。

②设备。所带设备要求必须是驻场设备,项目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更换设备。(可提前带到现场)

③相关基础资料除提供外,可通过网络等渠道收集。

④限时2个小时。

(4)案例部分。(6分)

提供近一年与本项目内容相同的文化旅游类新媒体内容托管服务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购买方提供的项目证明文件的实施案例(每个案例均要提供购买方办公电话备查)。

省(市)级文化旅游部门服务案例,2分/例;区(县)级文化旅游部门服务案例,1分/例;其他文化旅游类服务案例,0.5分/例,加满为止。

八、招标公布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9日在石柱县政府网http://cqszx.gov.cn/bm/xwhlyw/上发布。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8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石柱县文化旅游委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182271314

电子邮箱:99500343@qq.com

地    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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