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市文化旅游委提升服务质量工作安排,推动我县十四五时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1171号)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1018




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1171号)精神,全面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推动新时代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风情土家·康养石柱形象定位,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发展意识,把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质量标准,积极服务于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以高质量旅游服务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助力建设高标准旅游市场体系,不断增强广大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康养为主线,充分挖掘秦良玉文化、土家文化、美食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以创建5A景区、黄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品牌为抓手,持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精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旅游环境监管能力,推动新时代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旅游服务质量大幅提升,高质量旅游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建成一批主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成的旅游企业,旅游服务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合力显著增强。旅游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和引领消费升级的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信用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旅游投诉处理及时有效,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旅游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升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

1.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A级景区要建立健全售票、检票、景区保洁、停车、观光车、景区内商贩、安全保卫、失物招领、景区巡逻、消防(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景区日常经营管理有序开展。

2. 完善景区各类标识标牌。完善景区导览图、导视牌、景点介绍牌、游览线路牌、安全提示牌、旅游厕所、餐饮、住宿、娱乐服务指示牌等各类标识标牌,对缺少的标识标牌及时增加,对有破损、指示不明的标识标牌及时更换。

3. 优化景区内部游线。对景区内部游线要进行优化,合理设置景区内各景区游览线路,让游客少走路,尽量不走回头路。

4. 强化服务质量保障。各A级旅游景区要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完善流量控制制度,实现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景区线上预约便利度。

5. 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各A级景区要定期对景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景区管理人员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切实提高景区管理人员水平和素质。

(二)提升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水平

1. 规范旅行社管理。一是各旅行社不得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游客,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二是各旅行社要严格落实电子合同和网络直报制度。三是规范旅游包车,各旅行社不得承包无旅游包车资质单位车辆从事旅游团队经营活动。

2. 加强导游管理。一是倡导文明服务,导游要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礼貌待人、文明讲解,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二是出台奖励政策和措施,积极举办或组织导游参加各类导游大赛。三是要维护导游员的合法权益。督促旅行社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依法保障其劳动权益。

(三)提升旅游住宿管理服务水平

1. 加强星级饭店管理。各星级饭店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加大公共卫生管理力度,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要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增强服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

2. 提升旅游民宿服务水平。各旅游民宿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学习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四)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1. 在线旅游企业应不断完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资质审核、应急管理等制度,提供良好的在线旅游消费环境。

2. 在线旅游企业应全面排查境内外自助游产品,发现不合格自助游产品立即下架,对涉及高风险的攀岩、冲浪、浮潜等自助游项目,在宣传销售等环节加强安全风险提示。

3. 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可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游客网络评价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积极推进标准化应用工作

1. 持续推动《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导游服务规范》《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标准和规范的落实,突出旅游服务质量方面要求。

2. 加大标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全行业的标准意识和认识水平。强化旅游行业标准对旅游服务质量的引领作用。

3. 各旅游企业要增强品牌意识,严格对照标准和规范,查找自身在旅游服务质量上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防范被摘牌的相关风险。

(六)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

1. 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各旅游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2.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各旅游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3. 严格失信名单管理。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依法依规将查处的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主体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进一步增强震慑力。

4.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建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5. 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将守信情况纳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者、旅游民宿等市场主体的资质及等级评定、项目招投标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打造一批诚信企业,探索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七)加强旅游市场整治力度

1. 围绕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影响游客旅游体验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

2. 常态化开展体检式暗访工作,加强对各类在线旅游经营者、互联网平台等的日常监测,及时处置监测发现的各类问题。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3. 开展多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 加强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总结经验,全面梳理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

5. 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三、实施步骤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自20219月起开始实施,为期五年,按照安排部署学习培训全面自查督查指导整改提升观摩交流复核巩固总结推广的程序开展工作。

(一)宣传年(2021年)。县文化旅游委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各类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并向县文化旅游委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

(二)建设年(2022年)。组织各类旅游企业参加旅游服务质量相关培训。及时开展自查,各旅游企业要认真研究梳理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标准推进企业旅游服务质量建设。县文化旅游委将定期对各旅游企业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各旅游企业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督促各旅游企业及时整改,推进企业旅游服务质量建设,对在旅游服务质量建设工作中工作不力、整改问题不到位的旅游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在旅游服务质量建设工作中推进有力、取得卓越成效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旅游企业给予一定的激励支持。

(三)提升年(2023年)。对各类旅游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督促各旅游企业整改到位。

(四)巩固年(2024年)。组织各旅游企业开展互观互学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市级专家评估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巩固再提升。

(五)总结年(2025年)。全面总结旅游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盘点工作成果,推广宣传优秀旅游服务质量案例,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各旅游企业于915日前向县文化旅游委报送总结报告,县文化旅游委9月底前报送总结报告到市文化旅游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县文化旅游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的安排、指挥和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旅游企业一是要落实专门负责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要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确保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市、县级媒体,以及县文化旅游委和各旅游企业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宣传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游客、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积极举办或参加形式多样的旅游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形成质价相符的成熟消费观。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县文化旅游委将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并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取得实效,形成经验的旅游企业,实施奖补政策。

二是建立年度评价退出机制,对已评选授牌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参照版)

2.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度汇总表

3.年度总结报告撰写框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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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参照版)

    区(县、自治县)                 填报单位 (签章)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旅游企业类型

□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在线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性质

□国有性质□国有参股□非公有性质□其他性质(请注明):________

旅游企业等级

□A级 □星级□等级民宿 □未定级

管理人员数量

一线从业人员数量

一线岗位类别及数量

餐饮(人)、住宿(人)、前台客服接待(人)、安保(人)、保洁(人)、驾驶(人)、讲解(人)、导游(人)、计调(人)、销售(人)、工程(人)、维保(人)等

管理人员学历情况

初中及以下学历(人)、高中及中专(人)、专科(人)、本科(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

一线从业人员学历情况

初中及以下学历(人)、高中及中专(人)、专科(人)、本科(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

企业人员参加相关

旅游服务培训情况

区县级培训(人次)、市级培训(人次)、国家级培训(人次)

自查整改情况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整改情况

落实

旅游

服务

质量

主体

责任

1.旅游服务质量主体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者、等级旅游民宿等市场主体。各主体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

2.培育企业质量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推动旅游企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战略和质量第一的企业文化。

3.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完善消费后评价体系。

4. 促进企业服务创新。促进旅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旅游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旅游企业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提升旅游服务效能,增强旅游服务体验。

5. 增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规范经营内容和行为,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加快理念、技术、产品、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实现数字化转型。要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依法落实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完善流量控制制度,实现网上预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线上预约便利度。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旅游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游客旅游购物权益。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提升旅游服务便利性。

落实

旅游

服务

质量

相关

管理

制度

标准

6.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服务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旅游服务质量。

7. 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消防设施配备等符合相应类型的基本标准要求。

8.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完善消费后评价体系。

9. 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创新工作。设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落实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各项措施,消除各类投诉和风险。

10. 积极公开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承诺,加快建立优质旅游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1.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定期维修保养、自检并做好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2.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安全隐患进行防范。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摔伤、烫伤、高空坠落、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的防范制度与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13.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消防部门相关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无重大火灾隐患。

规范

开展

相关

旅游

服务

14. 根据《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导游服务规范》《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和地方标准,进一步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方面要求。

15. 积极参与旅游服务标准制定,重点加强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在线旅游服务、旅游服务质量评价等领域的标准制定。

16. 认真落实《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标准。积极参与文旅融合背景下的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标准化引领企业自身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17. 积极参与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18. 建立符合旅游企业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加强旅游服务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

19. 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企业自律。

20. 是否存在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影响游客旅游体验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

提升

旅游

服务

人才

队伍

能力

21. 定期开展德行品行、人文理念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笑脸相迎、诚信相待、真心相对的服务理念。

22 管理人员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一线服务人员遵从行业标准规范和企业相关要求。

23 相关服务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或执业资质证书。开展岗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

24 分级分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质量安全培训,开展考核人人达标。

25 定期开展游客以及从业人员满意度调查。

加快推进

旅游企业

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

旅游企业

信息化建设

26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和网络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27 按要求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填报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

做好

常态化

疫情

防控

工作

28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规范、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9 规范完善发热哨点体系,设置相应区域满足游客进出、测温、检查、检验等需要,设立医务室、隔离站等满足应急和突发情况的服务需求。发现有发热或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的游客或服务人员,立即报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发现有其他传染病病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或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并按规定做好疫情处理。

30 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知识宣传,提高游客防范意识,指导游客正确佩戴口罩、洗手。必须查验游客“健康码”或登记有效身份信息、进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对不会使用或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应设立“无健康码通道”,服务人员帮助其做好健康申报或健康核验。体温≥37.3℃的人员,应由专人通过专用通道引导至发热点进一步筛查和处置。定期对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测温并登记,必要时应进行核酸检测。

备注:1.旅游企业名称以旅游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为准。
2.服务人员数量统计实际在岗人员数量。
3.该表参照执行,各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结合辖区和旅游企业实际制定自查内容。
4.旅游企业每年11月份进行自查,将自查表和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案。






附件2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年度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填报单位 (签章)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一、旅游企业情况

序号

1

辖区内旅游企业数量

2

辖区内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总数

3

辖区内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

4

开展自查的旅游企业数量(附一企一年一表)

5

进行实地检查抽查的旅游企业数量

二、检查内容

序号

自查旅游企业(家)

抽查旅游企业(家)

存在问题

已整改

存在问题

已整改

1

具备旅游企业资质,符合相应类型旅游企业基本标准。

2

一线从业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在执业范围内执业。

3

落实各项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

4

企业旅游服务质量文化氛围浓厚。

5

主动参与各类旅游协会、商会等旅游社会组织推动的市场主体提高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行动。

6

积极参加行业组织建立服务质量分会,加强质量文化宣传,树立质量兴旅、质量强旅意识。

7

守法经营、履行责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健康有序发展。

8

推动数字化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提高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

9

按要求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填报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

10

是否存在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影响游客旅游体验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

三、落实培育和监管责任

序号

任务落实情况

1

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企业,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2

开展旅游服务品牌培育工作,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名录,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

3

设立旅游服务质量奖,培育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品牌示范单位和示范区。

4

树立一批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打造中国旅游服务品牌新形象。

5

建立旅游企事业单位优质服务案例库,向全行业推广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

6

加强旅游服务质量认证技术和规范研究,推进高质量旅游服务认证工作。

7

积极做好导游大赛、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饭店服务技能竞赛等各类赛事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

表彰一批优秀导游、领队、讲解员和饭店从业人员,加强对旅游服务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

9

组织和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和服务技能培训。

10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打造一批诚信企业,探索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1


附件3

年度总结报告撰写提纲

主要围绕推动市场主体落实责任、培育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夯实旅游服务质量基础、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方面等六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基本情况

二、提升工程进展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三、主要成效及经验做法

四、主要问题建议

五、附表:《游企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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