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平台使用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平台使用及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通知

各旅行社:

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提升旅行社市场监管水平的通知〉》(渝文旅发20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加强旅行社市场监管工作,提升旅行社服务水平,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服务平台使用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建设的旅行社监管平台,其使用情况将作为政府管理监督旅行社的重要依据。各旅行社须严格执行“旅行社信息完善率、旅游团队信息报送、旅游电子合同签订、导游执业APP启用”等方面的要求,我委将在执法检查中对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旅行社电子合同使用情况、团队数据填报、导游“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旅行社信息不完善、开业后连续6个月无电子合同数据等情况的旅行社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将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另外,由市文旅委重点建设的旅行社监管平台“重庆本地旅行社管理系统”也即将投入使用,该平台无缝对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自动推送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增加了部分功能,优化了旅行社填报程序,减少了旅行社工作量,建议各旅行社使用。

二、强化电子合同使用和旅游团队有效填报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电子合同”功能模块已使用2年以上,但目前仍有个别旅行社未使用电子合同进行网上业务签约,特别是一日游、自由行等方面较为突出。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旅行社须使用电子合同进行网上签约,电子合同将与团队名单表、旅行社统计季报和年报等相互比对,作为我县旅行社客源奖励等的主要依据。

三、及时报送信息统计资料,违规违法旅行社将严格执行惩处、退出机制

按照市文旅委工作要求,我委近期将利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线上排查、线下核查结合方式,对旅行社的质保金缴纳情况、旅行社责任险购买情况、长期未经营业务(如存在未按时向平台报送经营、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等疑似情况)、违法违规经营的旅行社,依法进行核查惩处,严重者将依法取消、吊销经营许可证。

县文旅委平台应用监管联系人:冉小平815002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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