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的通知

(石财〔2022〕35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部署,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渝财综〔202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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