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55511K/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县政府部门,挂牌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等,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综合科安置就业科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四个行政科室,管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军用饮食供应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四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53.579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253.579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49.409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49.4095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6253.579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253.579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92.19227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43.442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7.944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49.4095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095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253.579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3.579076万元,比2020年增加249.409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79076  万元,比2020年增加1.409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37.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各项补助标准调整等,主要用于全县退役军人优抚抚恤生活补助、优抚医疗补助、优抚事业单位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双拥政策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补助等重点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9万元,比2020年减少0.1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5万元,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4.5244万元,比上年增加 41.0064万元。主要是由于在编人数增加,各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军用饮食保障车辆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黎明  联系方式:023-7330075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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