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县政府部门,挂牌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等,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关内设综合科、安置就业科、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四个行政科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职数4名。实际在编情况:行政编6名,参公2名。外设4个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军用饮食供应站,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745.05万元,支出总计774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0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74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0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5.0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74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0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人员标准提高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增加590.8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0万元,占5.63%;项目支出7308.65万元,占94.3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支出,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45.0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3.0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发放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项目支出有较大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4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0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07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发放标准有所提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0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人员标准提高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增加590.8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07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是之前年度的预算,本年无预算,且支出数额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75.36万元,占9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73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是之前年度的预算,本年无预算,且支出数额较大。
(2)卫生健康支出341.25万元,占4.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83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调出,二是优抚对象有死亡,综合导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减少。
(3)农林水支出2.9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年初无预算但有实际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5.50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中途调出减少。
(5)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双拥办小组保障经费8万元未纳入其他支出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长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金等。公用经费6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尽量严格控制商品和服务支出,但差旅费和工会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有较大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26.87%,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万元,增长92.91%,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增加1辆应急保障车辆,出差运行及车辆维修保养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是上年度末发生的,因此本年度无公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出差时车辆的加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不得超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150.00%,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出差用车所产生的车辆加油费、维修保养费。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退役军人工作调研、区县单位工作交流、其他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24.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不得超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7.39%,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厉行节约,保证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参会人次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安置科对退役士兵培训时有较小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参公单位(军休中心)的运行经费也纳入了行政单位统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单位三方服务业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1个一级项目和4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填报式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745.05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个部门41个二级项目绩效开展了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的绩效自评,含退役安置补助、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等,涉及资金7745.05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007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