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县政府部门,挂牌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等,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关内设综合科、安置就业科、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四个行政科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职数4名。实际在编情况:行政编6名,参公2名。外设4个下属二级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局本部门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军用饮食供应站等五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151.97万元,支出总计7,151.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数1620.28万元)增加5531.69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15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1.69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1.9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151.9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531.69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4.18万元,占6.1%;项目支出6,717.79万元,占93.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支出,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51.97万元。与2021年(1620.2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31.69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我局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1.69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我局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1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预算相对少点。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1.69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我局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1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预算相对少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支出,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68.55万元,占9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68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351.33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9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2.71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4)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改革项目支出。
(5)其他支出9.9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29.64万元)增加337.34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变动不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7.20万元,较上年(74.39)决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严控办公经费支出要求,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局暂未购买公务用车,只有一辆军用保障车,支出较低。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不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无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军用饮食保障、县内下乡等工作,以及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奉行厉行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军用饮食保障、县内下乡等工作,以及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必要开支的存在。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退役军人工作调研、区县单位工作交流、其他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39.5%,较上年支出数(1.21万元)下降0.06万元,降低4.96%,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县级其他单位到我单位调研各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厉行节约,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48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召开会议相关要求,减少会议次数,减少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08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役军人培训费用未纳入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31.03万元)和参公事业单位(3.90万元)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74.39万元)减少39.45万元,下降53.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上年度我局将部分项目支出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中,今年未纳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主要用于采购单位三方服务业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部门整体绩效和10个项目绩效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含退役安置补助、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等,涉及资金6470万元,同时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又聘请了三方机构对我局项目再次进行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聘请的三方绩效评价结果达到预期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优抚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2022年度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388万元。其中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老复员军人重大疾病补助271万元,用于一至六级残疾人员医疗报销71万元,用于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二次报销41万元,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保障了国家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的全面落实,帮助部分困难优抚对象解决了医疗困难,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全社会关怀、尊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证军政军民关系融合,带动了社会力量,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附件6-3 | |||||||||
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填表区县:石柱县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优抚医疗补助 | 负责人及电话 | 张春艳13896855066 | ||||||
中央主管部门 | 退役军人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石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8 | 388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37 | 137 | 100% | ||||||
市级资金 | 165 | 165 | 100% | ||||||
区级资金 | 86 | 86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按照优抚对象人数及级别精确测算 | ||||||||
下达及时性 | 每年年初预算,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按照预算情况,及时拨付 | ||||||||
使用规范性 | 按照资金使用程序,签字报销发放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每月实际测算明细据实使用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严格按照年初绩效要求使用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好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医疗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和老复员军人重大疾病补助费。为一至六级在职和下岗残疾军人每月交医保费、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报销特殊人群医疗费,优抚对象按比例二次报销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有效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 ||||||||
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 | ≥2900人 | 2900 |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100%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及时拨付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007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