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审批材料有哪些?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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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申请书1份(写明申请人身份、申请理由);
2、申请人提供原始《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审核后附复印件1份;
3、社区、村委会出具申请人自然情况、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及是否参加正式工作证明1份;
4、填写《石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属享受定期抚恤金认定申请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提出审核意见;
5、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审批意见,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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