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和新中国成立前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金审批材料需要哪些?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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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1份(写明申请人身份、申请理由);
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错杀平反文件、烈士证明书、入伍退伍登记档案;
3、社区、村委会应出具申请人自然情况、与错杀平反人员的关系证明、与烈士关系证明;
4、填写《重庆市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信息采集申报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提出审核意见;
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审批意见,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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