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警备区政治工作局重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大 中 小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警备区政治工作局重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渝拥办〔2026〕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