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和武警石柱县中队: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驻石部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增强军政军民向心凝聚力、奋进团结力、战争制胜力,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为推进强国强军汇聚强大力量。现就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双拥氛围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驻石部队要组织军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引导广大军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节日期间,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精神事迹,激励军民携手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双拥,有条件举办春晚、送春联、召开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等活动的单位,要在活动中融入红岩精神、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政治热情,凝聚起强国强军磅礴力量。
二、全面助力部队备战打仗,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拥军优属专项活动和“情系边海防”系列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为高原海岛、边防一线官兵家庭送去节日慰问,全覆盖走访慰问高原海岛、边防一线官兵家庭,帮助协调解决就业、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要特别关注家庭成员患重病大病、发生重大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家庭,对他们当中出现的生活特别困难、住房不安稳、无钱治病、无钱上学等重大困难,要充分利用现有制度予以保障,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重大困难、或者无法纳入现有制度保障的,要及时帮助他们申请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和优抚对象“解三难”补助资金给予帮扶救助,解决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要重点关注现役军人家庭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调处和化解,坚决避免家庭矛盾纠纷影响现役军人安心服役。
三、主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开展爱民助民活动
驻石部队要充分发挥优势,弘扬光荣传统,践行根本宗旨,以实际行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要紧紧围绕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为驻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看望残疾人家庭、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帮助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护、节日氛围营造。要持续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支持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官兵深入开展助学兴教、移风易俗、消费帮扶等活动,不断增厚军民鱼水情、军地一家亲。要积极参加平安创建等活动,强化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做好节日期间车站、商业中心等重要场所的秩序维护,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等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环境。
四、严格落实法规政策,真情实意关爱优抚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心)要全面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积极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思想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及时收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重大困难,建立台账,帮助解决。要重点关注他们之中生活无法保障、住危旧房、医疗费用无力承担等重大困难,将其纳入2024年春节期间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活动(方案附后)内容,及时申请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和优抚对象“解三难”补助资金给予帮扶救助,确保他们过一个祥和的节日。要按照普遍走访、重点慰问、精神物质并重的原则,通过发慰问信、送年画、登门看望、座谈交流、电话问候等方式,走访慰问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退役军人、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想方设法提供温暖人心的个性化服务,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节日期间,全县军地各级开展双拥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军地交流、改进作风和疫情防控等规定要求,既喜庆热烈,又务实节俭,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节日期间双拥工作请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前报县双拥办。联系人:秦钟;联系电话:73332442。
附件:石柱县2024年春节期间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活动方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石柱县2024年春节期间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活动方案
2024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兜牢退役军人和“三属”保障底线,保障他们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把关爱帮扶援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开展本次活动。
一、帮扶援助对象
户籍在本县的退役军人和“三属”,因医疗、事故、灾害等致使家庭开支巨大,且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的,或者通过现有制度保障后家庭仍生活困难的。
2023年已获得“解三难”补助资金救助的退役军人和“三属”一般不再纳入本次帮扶援助对象。
二、帮扶援助范围
(一)医疗困难。在2023年度内,因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以及发生事故、遭遇水灾火灾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身体受损治疗,其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应急困难。在2023年度内,因本人发生事故以及遭遇水灾火灾滑坡等自然灾害,赔偿他人、修缮房屋等费用超过2万元、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生活困难。经低保、特困救助等民政政策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以及未纳入低保、特困救助等民政政策保障,但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
三、申请材料
(一)证件材料。申请上述帮扶援助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优待证或者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国家抚恤证原件和复印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时识别原件,上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时附复印件。
(二)证明材料。申请医疗困难救助的,需提供本年度住院病历和治疗费用结算发票;申请应急困难救助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害文书、图文资料、赔偿支出、修缮房屋等支出证明材料;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需提供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的详细书面说明。
(三)银行账号。银行卡复印件。
四、审批流程
(一)申请。2024年1月15日前,本人向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春节期间帮扶援助活动申请表”(附后)(本人无书写能力的,可由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和其他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上述证件材料和证明材料。
(二)受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证件材料和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对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证明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真实无疑义的,2024年1月17日前提交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对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证明材料内容真实性存疑的,通知申请对象补齐或者补证。
(三)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证件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真实无疑义的,填写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2024年1月19日前上报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对真实性存疑的,通知申请人补证。
(四)审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证件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真实无疑义的,填写审核意见2024年1月22日前,上报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划拨资金。对真实性存疑的,将材料退回申请对象。
五、帮扶救助标准
一般困难:年度内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1万元、未达2万元,发生事故和遭遇灾害赔偿、修缮等费用超过2万元、未达4万元,以及生活困难的,视情给予每户一次性帮扶援助不超过2000元。
较大困难:年度内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2万元、未达4万元,发生事故和遭遇灾害赔偿、修缮等费用超过4万元、未达8万元,视情给予每户一次性帮扶援助不超过4000元。
特别困难:年度内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6万元,发生事故和遭遇灾害赔偿、修缮等费用超过10万元,视情给予每户一次性帮扶援助不超过5000元。
五、帮扶援助资金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辖区退役军人家庭困难情况全面摸排,精准掌握产生医疗、应急和生活困难事由、家庭负担情况、家庭收入支出等情况,精准筛选帮扶援助对象,切实做到将好事办好、将实事做实。
(二)加强走访,开展慰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较大和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和“三属”家庭开展走访,收集困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切实保障他们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三)严肃纪律,确保效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受理、初审帮扶援助申请时中,要坚持以家庭实际情况作为标准,避免将好逸恶劳、说话难听、关系不好等因素掺杂其中,将确实困难的家庭审核在外,将并不困难或者困难不大的家庭纳入帮扶援助范围。要践行服务宗旨,积极主动帮助完善相关材料,确保本次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不产生舆情和恶劣影响。
2024年春节期间帮扶援助活动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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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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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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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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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情况 |
入伍时间 |
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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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受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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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国家或政府救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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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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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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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