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瑞通路1号
联系电话:023-73300717
政府网站:http://cqszx.gov.cn/bm/xtyjrswj/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党内法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安置就业科
牵头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管理军休保障单位的相关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管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拥军优抚科
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调查核实、报备和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办日常工作。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党内法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安置就业科
牵头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管理军休保障单位的相关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管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拥军优抚科
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调查核实、报备和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办日常工作。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党内法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安置就业科
牵头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管理军休保障单位的相关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管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拥军优抚科
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调查核实、报备和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办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