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公信力,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组织落实好我县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情况的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方式、对象及数量
(一)执法检查方式
“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二)执法检查对象选取
结合数据核查及日常掌握情况,在《统计专业及统计指标》(见附件)规定范围内重点选取部分统计专业主要统计指标开展执法检查,抽选9个统计专业(以附件统计指标认定统计专业为准),各专业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检查数量。
(三)检查指标和期别
同一执法检查对象检查指标不超过2个。检查期别为2024年年报或2025年定报。
(四)检查任务数量
检查任务数量共计15家。群众举报、转交转办不计入检查任务数量。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除外)。
三、抽查结果的运用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和程序报送到市统计局;符合《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纳入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运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及时将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失信认定和案件曝光。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开展失信企业认定、信息公示等工作。
3、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行政执法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到规范、文明、廉洁执法。
附件:统计专业及统计指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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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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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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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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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限上批发和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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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限上住宿和餐饮业 |
营业额、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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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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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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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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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能源 |
原煤产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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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