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统计局完成2021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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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柱县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和《石柱县2021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规定要求,石柱县统计局完成全县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局执法人员自6月15日起,在全县含工业、投资、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商贸等261家“四上”企业库中,随机抽取了10家被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对2家企业数据质量存在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随着近年来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大,统计局系统依法强力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工作,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愈加扎实,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生态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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