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情况、交通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服务业、社会发展、科技、环境等统计调查,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承担建设管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库工作和搜集、整理、编辑、出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资料工作;负责对外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和统计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及三峡库区(石柱段)社会、经济、环境监测。
2、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管理协调部门(行业)的工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资源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能源资源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能源资源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开展全县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的统计调查,管理协调部门(行业)的本专业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
3、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城镇住户劳动力和劳动收入调查;搜集、整理、提供“三农”及劳动力和劳动收入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乡镇(部门)本专业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城镇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及农村贫困监测工作。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在全县的宣传贯彻和对统计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负责民间统计有关监督管理。
4、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收集和反映社会动态、舆情信息和对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建议;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了解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门所需的信息及其他重要情况;承担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布置、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任务及重点目标综合考核调查分析;承担县级各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对县级部门、乡镇领导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相关知识的培训。
5、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制度,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 要求,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建成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机关本级分“三科一室”,即综合核算科、工业投资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统计普查中心(参公)、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我局4个下属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由统计局本级统一预算经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99万元,比2018年增加2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9万元,比2018年增加9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提高,在职人员晋级晋升工资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提高,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5万元,比2018年增加188.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经济普查项目工作,且经济普查工作将于今年全面开展完成,此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今年完成后明年将不再开展,因此今年项目预算经费增加;其他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农业考核、专业监测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网络维护等重点工作。
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28万元,比2018年减少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比2018年减少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公车使用次数降低,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66万元,比上年增加15.01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马嫚 联系方式:023-7333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