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负责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负责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发展规划以及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负责对乡镇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负责指导统计基层工作;负责制定县情、县力普查方案;负责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实施国民经济和生产总值核算;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的有关资料;负责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实施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负责实施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和农村贫困监测、全面小康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监测及三峡工程石柱库区的有关监测;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负责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对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负责建立并实施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负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负责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负责实施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协助乡镇管理统计人员,促进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对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到乡镇的统计工作经费;承担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局现有内设机构“三科一室”:综合核算科、工业投资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我局4个下属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由统计局本级统一预算经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2.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92万元,比2017年减少1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36万元,比2017年增加2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升工资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6.56万元,比2017年减少156.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普查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2018年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预算经费大幅减少;其他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农业考核、专业监测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网络维护等重点工作。
我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1.18万元,比2017年减少2.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一致;公务接待费7.58万元,比2017年减少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7年减少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标准降低;因公车改革,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27万元,增长25.9%。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6.5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025001-石柱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025001-石柱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