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关于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即将进行。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求和《重庆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拟新建和修订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相关单位,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一、申报范围
有关部门单独制定或者和县统计局共同制定的常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统计调查项目、试点项目等。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申请书、委托书(受委托的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测试评估材料、统计调查制度等。
(一)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为有签发人、文号的正式文件。文件标题格式为“关于申请审批xxx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二)申请书
申请书分为《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县级)和《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两种。新建统计调查项目填写《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县级);对上级制度修订调整后形成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继续执行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填写《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1.封面。“项目(制度)名称”应填写规范化的统计制度全称,与申请文件标题、统计调查制度名称一致;“申请单位”应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不得填写科室名称;“负责人”应填写单位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字”不得空项。
2.“项目基本情况”或“修订基本情况”部分。表中各项内容填写齐全、规范,不得空项。
3.“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统计调查项目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表中各项内容逐项对应阐述清楚明白,不得遗漏。
其中,“修订具体内容”分成两部分表述:“(1)上年度审批过的内容”和“(2)本年度调整的内容”;自建项目若无修订调整,仍须详细列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往年执行情况,并注明“本制度上年已经审批通过,本年无新的调整”。
(三)可行性测试评估材料
新建或重大修订的统计调查项目应附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材料。
(四)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包括:制度名称、制度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指标解释和统计填报目录等,涉及抽样调查的应附详细抽样方案。
1.调整国家制度不能与其相矛盾,增加的报表应使用地方标识。
2.自建统计调查项目,应在制度名称上注明地方名称,统计报表使用地方标识,不能使用国家、地方经审批制度现有表号、表名等。
3.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4.制度封面。对国家制度进行调整的项目,制度名称可沿用国家原制度名称,封面下方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补充、印制”。
5.申报的统计调查制度必须为Word文件格式,材料完整,内容准确,不得留有修改痕迹。
(五)《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主要内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主要内容》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及范围、调查方法、组织方式、数据发布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制度说明中列示。
三、其他要求
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须重新申报审批。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视为非法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冉玲玲
联系电话:73332279
附件:1. 申请函模板;
2. 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模版;
3. 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模版;
4.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