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323P/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统计局 [ 发文字号 ] 石柱委办发〔2019〕2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职能职责简介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职能职责简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职能职责简介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三)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四)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七)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和全县农村贫困监测、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及三峡库区有关监测。

(八)组织实施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的考核评价工作。

(十)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一)协助乡镇管理统计人员,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考试等进行组织和管理;管理和监督乡镇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

(十二)承担对全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登记工作。

(十三)组织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柱委办发〔2019〕22号++关于调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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