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县商务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 条,其中部门动态218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聚焦公开内容的表述严谨性、发布节点的时效性开展审核把关。同时,建立信息栏目动态更新台账,明确更新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我委平台的常态化管理,承担平台日常维护、信息发布、事项办理等工作,按时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跨科室联动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流程,保障法定公开事项全覆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业务科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梳理形成简报类信息,导致存在部门动态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

二是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法律法规、信息采集整理与规范化管理等专业技能储备,影响工作质量与效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明确各业务科室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规定各类工作完成后信息梳理、简报撰写及报送的时限要求。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专项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信息采集与公开内容审核要点等,同时,搭建内部学习平台,共享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工作指引、优秀案例等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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