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拟订餐饮业、住宿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餐饮业、住宿业行业标准和分等定级标准;负责批发零售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指导、规划社区商业发展工作。
2. 负责成品油流通、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报废汽车工作。
3. 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分析商贸流通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贸流通及社会供需平衡调查分析工作。
4. 负责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
5. 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措施。
6. 负责城乡商贸网络体系和各类专业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7. 负责各类大型商贸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旧货流通、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木材节约等工作;承担物流管理的牵头工作。
8. 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培训、物流、营销、农产品供应链等体系建设;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
9.负责拟订商贸流通经济合作规划、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领域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10. 负责企业自营出口资质备案审查,指导各类进出口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会展;指导、培育外贸出口企业;负责与对外贸易发展相关的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商务委机关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党建办)、服务业发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运行调节科(县重要商品应急保供办公室)、流通科、外经外贸发展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机关本级编制12人,现有1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1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5.67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0968.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968.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1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8.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8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0968.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4.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082.5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5.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67万元,比2024年减少1096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1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新调入4人、新招录2人,且单位职工工资调标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项目支出1076.26万元,主要用于猪肉储备、西洽会、外经贸发展、商务委发展、县域商业建设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11082.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项目支出的经费预算数缩减。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03万元,比2024年减少2.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3万元,比2024年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财务监管、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4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控,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58万元,比2024年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7月新调入4人、新招录2人使得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增长;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6.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付巧灵 联系方式:023-73336215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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