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671032257/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商务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和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起草规范流通和市场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茧丝绸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外贸出口和吸收外资目标计划的实施;负责拟订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商贸流通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工作,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活动,推动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外国政府、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机构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外招商引资工作。

3. 负责执行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负责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组织的协调发展;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研究解决流通秩序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维护市场规范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政策建议。

4. 负责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拓展城乡商品市场;负责组织、管理各类促销活动;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市场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负责批发市场、零售商场项目的审批;负责拟订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制度。

5. 负责商业营销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6. 负责商贸信息系统的宏观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中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商贸流通、食品工业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7. 贯彻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负责酒类商品产销管理;负责成品油经营资格的认定;负责拟订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拍卖业、旧货业、社区服务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废旧金属回收、散装水泥推广、木材节约等物资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工作。

8. 负责指导商贸企业改革发展,协调解决改革发展、资产重组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国有资产战略重组;负责组织、制定商贸结构重组的政策措施。

10. 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和特种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1. 负责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发展、企业培育、统计监测等工作。

12. 指导乡镇商贸流通工作。

13.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商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下设一个参公事业单位和一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党内法规、目标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商务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承担石柱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 服务业发展科。负责拟订餐饮业、住宿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餐饮业、住宿业行业标准和分等定级标准;负责批发零售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技术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牵头指导、规划社区商业发展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报废汽车工作;负责商务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有关工作。

3. 统计监测科。指导商贸流通科技创新、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推进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分析商贸流通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贸流通及社会供需平衡调查分析工作;负责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负责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

4. 流通科。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商贸流通质量标准、检测制度、技术规范;负责拟订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商贸网络体系和各类专业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各类大型商贸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三峡水库石柱库区商贸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酒类行业规范和标准;负责酒类等商品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旧货流通、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木材节约等工作;承担物流管理的牵头工作。

5. 电子商务发展科。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培训、物流、营销、农产品供应链等体系建设;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6. 外经外贸发展科。负责拟订商贸流通经济合作规划、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领域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企业自营出口资质备案审查,指导各类进出口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会展;指导、培育外贸出口企业;指导、监督境外劳务输出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与对外贸易发展相关的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县贸促支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1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812.5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17.09万元,主要是市上下达的项目资金纳入了本次预算公开。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1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农林水支出15.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24.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17.09万元,主要是市上下达的项目资金纳入了本次预算公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4.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4.61万元,比2021年增加17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4万元,比2021年减少157.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度考核奖及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公开;项目支出2109.67万元,比2021年增加187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市上下达的项目资金。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比2021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比2021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3.37万元,比上年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3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9.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蜜秘      联系方式:023-64720022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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