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6年“渝悦消费券”活动 参与商家的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6年“渝悦消费券”活动
参与商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庆市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工作部署,激活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26年“渝悦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6〕168 号)工作要求,我县拟组织开展“渝悦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2日。
二、征集范围
注册地在石柱县内的依法注册登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且符合本次消费券使用场景要求的线下商贸主体,涵盖以下类别:1.餐饮业,实体餐饮经营商户。2.汽油销售零售业,实体汽油销售零售商户。3.生活购物零售业,实体商超便利店零售经营商户。
三、参与条件
(一)主体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行政许可资格行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行业行政许可证明。
(二)诚信经营良好。近2年(成立不足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具备核销能力。已开通消费券发放平台收款功能(未开通可在报名后按要求办理),配备合格的收款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消费券核销工作,能配合完成核销培训及相关数据上报。
(四)自愿参与承诺。自愿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规则,自觉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承诺活动期间不哄抬物价、不虚假宣传、不拒付消费券、不虚假交易,承诺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最终补贴资金以审计清算为准。鼓励商家在政府消费券基础上叠加出台商家店铺优惠。
(五)经营状况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能保障活动期间商品供应充足、服务质量达标,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宣传。
(六)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交易记录能力,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如1家企业旗下有多家门店,需在报名表后附所有参与门店明细表,并提供相应门店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照片。
2.营业执照(副本)、必要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如: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汽油销售零售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生活购物零售业:相关许可手续等)。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诚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下载)。
5.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银行卡复印件)。
6.经营场所照片(含门头及内部环境,不少于2张。)
7.近三个月内向个人消费者开具的发票复印件2张。
五、报名方式
在2026年8月12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纸质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鲜章)送至县商务委,我委将在报名截止后开展资质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参与商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石柱县商务委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
1.餐饮业【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4720032;地址:县商务委503办公室(石柱县玉带北街21号)】。
2.汽油销售零售业【联系人:秦老师;电话:64720025;地址:县商务委502办公室(石柱县玉带北街21号)】。
3.生活购物零售业【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4720032;地址:县商务委503办公室(石柱县玉带北街21号)】。
六、法律责任
政策实施期间,参与实施的商家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严禁从事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柱县商务委员会所有。
2.如遇国家/市级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3.参与单位须知晓并接受:活动结束后,将接受审计部门延伸审计;若后续巡视、审计中发现投入不实等情形,将配合市级部门据实收回已下达的市级补贴资金。
特此公告。
附件:1.石柱县2026年“渝悦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报名表
2.石柱县2026年“渝悦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明细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