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671032257/2021-0006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商务委 [ 发文字号 ] 石商务委发〔2021〕7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重点商贸企业、各科室(队):

现将《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1127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县统一安排,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企(事)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狠抓隐患排查、严格禁放管控、全面应急准备,深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商务委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和督促;执法支队具体负责2022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协调和统筹推进。

各重点商贸企业是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主要职责

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所监管行业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加油站、油库、商(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等重点商贸企业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春节期间组织巡逻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115日前)。执法支队要根据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工作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科室要指导督促加油站、油库、商(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等企业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标语横幅,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宣传引导(2022115日至2022215日)。各重点商贸企业要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目标任务,于2022115日前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三)全面管控(2022131日至215日)。围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建立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管控机制,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

(四)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215日后)。各科室(队)要认真总结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部署,压实责任。各重点商贸企业、各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商贸重点企业要做好本企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标语、LED屏等媒介,广泛宣传《条例》规定,倡导“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围,配合做好2022115日举行的全市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宣传活动。各科室要指导加油站、油库、商场、集贸市场、餐饮住宿等企业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

(三)强化管控,消除隐患。对禁放区,各重点商贸企业对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各科室(队)要对禁放区、限放区、禁放场所及涉及商务领域的“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突出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督促相关企业严禁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确保禁放区内商贸企业“零储存、零燃放”;对燃放区,各重点商贸企业要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燃放,严禁在加油站、油库等高危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四)落实专人,应急值守。各科室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指导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办公室要加强本单位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非法燃放行为。

六、工作要求

各重点商贸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重点商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要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确保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各科室(队)要加强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执法支队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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