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及具体事项进展落实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及具体事项进展落实的报告

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职责分工,我委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成品油流通管理、再生资源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领域,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监管责任意识。经全面排查与常态化监测,目前我辖区内暂无注册登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针对这一现状,我们的监管工作侧重于以下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监测与风险防范,密切关注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拆解迹象,坚决杜绝“黑作坊”滋生,确保监管无盲区。二是积极做好政策宣贯与引导,向相关行业及社会公众宣传规范回收拆解的重要性及非法操作的危害。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若有意向企业申请相关资质,将依据法规标准进行严格初审与指导。同时,我们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与联动渠道,共同防范环境与安全风险。

(二)加强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与环保监管。我们坚持宣传引导与严格监管并重,全力推动车用成品油品质量升级与环保措施落实。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我们通过召开政策宣贯会、发放告知书、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全县25个加油站及1座储油库宣传油气回收的政策要求与环保意义,明确将油气回收检测合格作为《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的前置条件,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与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二是聚焦严格监管,确保措施落地。在监管环节,我们坚持标准不放松、执法不留情。对未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检测的企业,坚决执行规定,不予通过年度审验,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三)筑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防线。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多措并举,全力筑牢行业安全防线。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安全共识。我们高度重视宣传教育的先导性作用,通过组织召开行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主动上门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与宣传手册、在重点企业现场张贴警示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操作规程。此举显著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在行业内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当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件。二是严格监管执法,闭环治理隐患。我们制定并下发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全面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石商务委发〔202571),明确检查标准与整改要求,并据此对辖区内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全部429家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开展了系统性安全检查。经排查,截至目前发现实际经营的再生资源企业共计90家,检查共发现问题22个,整改22个,并建立详实的问题台账,实施动态跟踪与销号管理。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实现了隐患的闭环管理,有力保障了行业的安全规范运行。

二、存在问题

再生资源行业主体“多而散”,监管难以全面覆盖。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众多,且普遍呈现“小、散、弱”的特点。这些企业规模小、分布零散,有的甚至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偏远地区,给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与精准摸排带来了巨大困难,极易出现监管盲区和死角。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对数量庞大的经营主体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的有效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监管。一方面,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治理效能。我委将进一步优化监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的模式,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覆盖面。建立并动态更新监管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实行清单管理和闭环销号制度,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同时,加大宣传教育与警示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积极寻求上级支持,凝聚共治合力。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等现实困难,我们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寻求在政策指导、执法协作、信息共享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重点是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议上级牵头或授权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行业秩序的根本性好转。

(二)持续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保持油气回收监管高压态势。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将油气回收检测合格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度审验挂钩的政策,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年审。同时,将监管从“有或无”向“好与坏”深化,加强对油气回收装置日常运行维护情况的抽查,确保治理设施持续稳定发挥实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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