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严格依据《石柱县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机构职能、履职依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1155篇;通过“石柱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发布、转载信息累计1.6万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发布,筑牢基础。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专人专责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从严把好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内容关,明确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全流程规范,压实各环节审核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及时、安全。同时,持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和公开发布等程序。2025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是深化公开,推动共治。对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态环境政策,坚持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公众参与。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持续巩固和拓展信息公开体系,推动公开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精准。现已实现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等核心环境监测数据的按月发布,提升了信息服务的时效性与透明度。通过“部门动态”等专栏,2025年,共发布信息1155篇,转载央视网、新华社等中央权威媒体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活动、重要讲话及重要论述758篇。各科室严格遵循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及更新机制,切实履行信息提供责任,聚焦污染防治、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领域,推动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5年,公开行政许可结果125项、行政处罚结果9项,环境管理类信息72篇。
三是守牢阵地,强化管理。持续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常态化监测与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公开主渠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积极开展正面舆论引导与风险研判处置工作。同时,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与应急响应机制,对发现涉及低俗庸俗、暴力恐怖及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做到依法依规清理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数据安全与用户信息安全,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专题专栏,夯实阵地。新开设“重庆生态环保督察·石柱在行动”专题栏目,聚焦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全流程,2025年,专栏发布动态、通报、成效等信息37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同步更新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职责分工及机构设置情况,确保人事与组织信息准确透明。常态化发布政策问答、办事指引等内容,持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巩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核心地位。
二是矩阵发声,拓展影响。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运营“石柱生态环境”官方微博主账号。紧扣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及环境科普等内容进行精准发布,深入开展环保设施“云开放”线上活动,逐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全民共建共享”的开放体系,推动环保知识从“专业化”转向“大众化”,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体验”。2025年,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6场,“石柱生态环境”微博阅读总人数达6.5万人,总阅读量突破168万次,新媒体传播覆盖面与影响力切实提升。
三是新闻发布,权威解读。健全例行新闻发布机制,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保护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4场。通过主动设置议程、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有效打通信息壁垒,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生态共识。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深化培训。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组织各科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规定,并派员参加市局、县政府办组织的专题培训和新闻发言人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二是细化分工,落实保障。制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责任闭环。同时加强经费保障,单列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常态运转。
三是严抓考核,接受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动接受县政府及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评议。2025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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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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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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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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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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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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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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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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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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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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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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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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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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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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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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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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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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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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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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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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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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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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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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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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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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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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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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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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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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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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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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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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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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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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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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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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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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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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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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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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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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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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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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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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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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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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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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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得到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实效有待增强。当前运用案例阐释、情景化表达等通俗化解读方式仍显不足,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仍需提高,部分解读材料未能完整覆盖政策要点、适用情形及影响范围,解读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二是信息传播效果不够理想。政务新媒体在信息选题策划、表达形式创新等方面存在短板,部分发布内容深度不足、形式单一,导致阅读量和公众参与度偏低。
(二)2026年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解读方式,深化信息公开。本年度将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可及性与实用性,围绕企业和公众的核心关切,对重大环保政策文件采用图文解读、视频动画、问答手册等多样化形式进行立体化阐释,增强政策的可感知度和接受度。同时,重点加强对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噪声管控等民生关切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发布频率,拓展数据维度,推动环境信息发布向更及时、更透明、更可读的方向发展。
二是夯实内容基础,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内容为本、服务为要”的工作导向,注重挖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成效与价值内涵,以更具深度、温度和贴近度的内容展现美丽石柱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解读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项指导,提升解读的专业性、针对性与传播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从“信息告知”到“沟通服务”的功能深化和价值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