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第十九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9070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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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委:
现将马军丽代表在第十九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9070101号)的协办意见予以呈送,供你们在答复中参考。
根据马军丽代表提出的“粪便处理不规范,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等问题,现将近期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2026年2月县农业农村委会同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生猪等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的通知》,对年出栏4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户开展排查,2026年4月两部门联合印发了《石柱县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年出栏40头猪当量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分类施策、逐一整改,现正在开展排查中。二是2026年3月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了石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会上县农业农村委对各乡镇(街道)做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业务指导,我局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做了相关培训。三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我县今年将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推动畜禽养殖场所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切实从源头防控养殖污染风险,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该工作现已启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3日
(联系人:崔彩华;联系电话:182239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