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高静代表:
您在县人大第十九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9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经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75座,设计日处理能力7132m3。其中,县国资集团修建139座,设计日处理能力4780m3;重庆环投集团建设4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80 m3(西沱镇里上坝污水处理站、西沱镇黄龙桥污水处理站、大歇镇双会村污水处理站、下路上进村污水处理站);冷水、三河、下路等11个乡镇利用环保资金修建22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282m3;中益、黄水、石家等乡镇自建10座,设计日处理能力790m3。
(二)设施运营管理情况
1.专题研究情况。近年来,为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2.设施管理情况。现目前,我县175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共由两家运维公司负责运维管理。一是县源通水务公司负责运维管理149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含2019年至2021年期间,县国资集团通过融资方式在各乡镇修建了139座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9年,中益乡争取环保基金投资建设了8座一体化处理站;石家乡争取环保基金投资建设了1座一体化处理站,以及黄水镇金花村委于2017年修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座人工湿地。二是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管理26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6年,我县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修建了2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此外,175座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设施部分全部由县源通水务公司负责维护、维修。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虽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需提档升级改造。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收集率较低。之前修建的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根据户籍人口修建,但现目前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实际日处理量极低;二是极少数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负荷过大。前几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修建过程中未考虑雨污分流问题,污水处理设施因雨水进入导致设施超负荷运行。
(二)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需扩容改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受到历史局限性的影响,未充分考虑到农村区域的发展,导致处理设施在特定时期不能对产生的污水及时有效处理。例如,黄水镇万胜村污水处理设施原设计日处理量为70立方,在旅游高峰期时,常住人口陡增,存在生活污水溢流风险。
(三)建管运体制机制有差距。近年来,我县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从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角度看,还存在不小差距,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站网一体化”建设和管理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情况
(一)持续完善管理制度。2020年7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石柱府办发〔2020〕102号),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规划、指导。2022年,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下,我局牵头制定并完善了《石柱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石柱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部门、乡镇(街道)、第三方平台公司的职能职责,加强了各单位之间协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及时修复破损污水管网。近年来,受暴雨等极端自然灾害的影响,部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现破损、停运的情况。经积极抢修,目前已完成下路街道、三河镇、六塘乡、河嘴乡等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的修复工作,为相关乡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费用600万元,配套管网维护维修费用400万元,已纳入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同时,我县争取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972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
(四)持续开展设施建设和改造。2022年,我县新建农村生活处理设施2座(桥头镇桥头村污水处理设施、石家乡石龙小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配套农村生活污水管网4.62公里。2023年,正在开展建设枫木镇双塘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黄水镇万胜坝污水处理设施的扩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决策统筹落实,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继续理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体制机制,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由我局及县国资集团牵头,多渠道开展项目申报和财政资金的争取工作,解决核心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持续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完善出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运维模式。充分尊重和采纳当地群众对污水处理设施修建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加强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同感、对农村的归属感。
(三)持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力度。下一步,我局将牵头完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的基础上,细化考核措施,持续压实责任,为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您对上述复函是否满意,请您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并填在“答复函回执”上。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
此复函已经秦英俊副支队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附件:答复函回执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冉骁尧;联系电话:73376003;邮政编码:409100)
附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
承办单位 填 写 |
建议标题及编号 |
提出建议代表(团) |
承 办 单 位 | ||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 |
高静 |
县生态环境局 | |||
代 表 填 写 |
答复函承诺事项反 馈 方 式 |
书面反馈 |
电话反馈 |
其他方式 |
未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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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函承诺事项 落 实 情 况 |
全部落实 |
部分落实 |
因政策等原因无法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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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答复函承诺事项 落实情况的评价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理 解 |
不 满 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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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本回执由承办单位在10月中旬前随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函寄送代表,请代表据实选择合适的选项并划“√”。
2.请代表在收到答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填写回执,将回执邮寄或传真给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人代工委。
3.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733318158,73338500(传真);县人大人代工委联系电话:73329745,7331028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