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为切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常态化运行,2025年4月16日,我市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系统总结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成效,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及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从2015年改革试点到现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走过十年历程。改革高位推进实现新跃升,制度创新集成形成新示范,案件高效办理取得新成效,强化部门联动塑造新格局,深化改革创新开拓新局面,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从“12345”即“围绕一个中心、处理好两个关系、抓好三个关口、做好四个向前一步、把握好五个度”方面,并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具体意见的通知》,紧盯各项改革任务举措,加强协作,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着力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作指导发言,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解读《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具体意见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涪陵区、江北区、南川区、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作典型发言,沙坪坝区、九龙坡区、长寿区、永川区、荣昌区、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巫溪县生态环境局作书面交流。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县相关单位共600余人在分会场视频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