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18版)

近年来,我县城镇化规模迅速扩大,城市交通高速发展,部分区域的功能及声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为适应声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提高县域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合理划分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划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以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为目标,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状况,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休息等正常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进行划分。

坚持规划导向,统筹考虑。在《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总体要求下,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全县城市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声环境质量现状和规划进行划分。

坚持持续发展,动态调整。坚持城市生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的改建,充分利用城市行政区划及自然地貌,科学合理的区划。适时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声环境质量管理科学技术的提高,动态调整功能区划分。

坚持宏观控制,严控范围。以宏观控制为主,成片划分,宜大不宜小,宜粗不宜细,中心城区单块声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平方千米,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三)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6.《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7.《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8.《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

9.《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

10.《石柱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11.《石柱县下路街道总体规划(2007—2020)》(2016年修改);

1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总体规划(2009—2020)》;

13.《石柱县黄水镇总体规划(2016—2020)》;

1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区划时限、范围

1. 区划时限

区划基准年:2017

区划时间:2018—2022

2. 区划范围本方案中区划范围为石柱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主要是指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三河镇部分区域)及下路街道、西沱镇、黄水镇、悦崃镇、鱼池镇、沿溪镇、王场镇、马武镇、龙沙镇、临溪镇、万朝镇、三河镇、冷水镇、大歇镇、桥头镇、沙子镇、黄鹤镇、枫木镇中心区域(见附录一)。

二、区划类型及声环境质量标准

1. 区划类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见表1),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表1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的确定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钢轨-地面段)、铁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内河航道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胶轨-地面段)

45

1类区

30

2类区

15

3类区

2. 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0类、1类、2类、3类和4类区标准限值见下表2

表2 声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Leq(dBA)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三、区划步骤

(一)基础数据入库通过数据编辑与处理、错误修正、数据格式转化、数据比例转化、投影变换、数据概化、数据重构、地理编码等方法,建立包含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数据、城市和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分遥感影像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市交通规划数据等的声环境功能区地理数据库,保证数据在空间与内容上的完整性、逻辑上的一致性。

(二)划分噪声区划单元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边界划定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范围,利用道路交通规划的城市交通要道、城市行政区划及自然地貌确定声环境区划单元,原则上,单块声功能区面积不低于0.5平方千米。

(三)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1. 根据《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2.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按以下标准划定4类声功能区:

1)城区内已建成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根据表1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城区内已建成铁路根据表1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交通干线建设规划实施前按当前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规划实施后适时调整为相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3. 大型公交枢纽站、高速服务区、汽车站等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火车站、动车站等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综合分析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分遥感影像数据为基础,利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将各功能区进行空间叠加、拓扑查错、单元合并等综合分析,得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初步成果。

(五)现场踏勘与优化基于初步空间成果,选取复杂和典型区域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以及功能区边界核查,对不合理的声环境单元进行校正、调整和优化。

(六)综合制图根据环境噪声功能区调整、划分数据成果,以GIS专题地图形式编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噪声功能区专题图。

四、石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以城市功能、城市用地类型、交通干线、自然地貌等边界作为声环境区划单元主要依据,在空间叠加及合并的基础上,石柱县声功能区划定面积为49.08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面积为27.18平方千米,集镇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面积为21.90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0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6个,区划面积为6.22平方千米,占总区划面积的22.89%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7个,区划面积为10.01平方千米占总区划面积的36.82%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2.53 平方千米,占总区划面积的9.31%4a类声功能区划面积为7.71平方千米,占总区划面积28.39%4b类声功能区划面积为0.71平方千米,占总区划面积的2.6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及数据信息表见附录二和附录三。

(一)1类、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见附录一,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详见表3~5

表3 石柱中心城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规定

适用区域类别

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千米)

标准值

Leq(dBA)

代码

区域

昼间

夜间

5002401L01

居住文

教区

石柱西互通以北、S105-万寿大道以西、建新街-南宾路-东岳庙街-马家河-旗山大桥-水佛路以南居住文教区

1.71

55

45

5002401L02

居住文

教区

石潼街以西、万寿大道以南、太白路-都督大道-县人民医院(含)以东居住文教区

1.19

55

45

5002401L03

居住文

教区

双庆河以西、石白路-万寿大道以南、石潼街以东居住文教区

1.05

55

45

5002401L04

居住文

教区

双庆河-马家河-龙河大桥以北、石白路-石柱互通以西、绞石河以南居住文教区

0.63

55

45

5002401L05

居住文

教区

回龙中学(含)以北、第一职业学校(含)以南、石柱互通以东居住文教区

0.86

55

45

5002401L06

规划居住文教区

沪渝南线高速以北规划居住文教区

0.78

55

45

合计

6.22

/

/

表4 石柱中心城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规定

适用区域类别

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千米)

标准值

Leq(dBA)

代码

区域

昼间

夜间

5002402L01

规划商业、居住混合区

渝利铁路-石雷路以西、石柱西互通以南规划商业、居住混合区

1.75

60

50

5002402L02

居住、商业、物流混合区

石柱县医院以南、都督大道-石柱西互通-石雷路-渝利铁路以东居住、商业、物流混合区

3.67

60

50

5002402L03

居住、商业混合区

石柱西互通以北、都督大道以西、太白路以南、万寿大道-S105以东居住、商业混合区

0.62

60

50

5002402L04

居住、商业混合区

水佛路-旗山大桥-马家河-东岳庙街-南宾路石-建新街-万寿大道-民族路-关门岩大桥以北(包括垃圾填埋场)居住、商业混合区

0.77

60

50

5002402L05

居住、商业混合区

万寿大道北、双庆河-马家河-龙河大桥以西、关门岩大桥以东居住、商业混合区

0.67

60

50

5002402L06

居住、商业混合区

双庆河以北、回龙中学(不含)以南、石柱互通-石白路以东居住、商业混合区

1.21

60

50

5002402L07

规划居住、商业混合区

绞石河-石柱互通-石柱职业学校(不含)以北、三河镇工业规划区(不含)以西、渝沪南线高速以南规划居住、商业混合区

1.32

60

50

合计

10.01

/

/

下路街道、西沱镇、黄水镇、悦崃镇、鱼池镇、沿溪镇、王场镇、马武镇、龙沙镇、临溪镇、万朝镇、三河镇、冷水镇、大歇镇、桥头镇、沙子镇、黄鹤镇、枫木镇集镇中心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表5 石柱中心城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规定

适用区域类别

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千米)

标准值

Leq(dBA)

代码

区域

昼间

夜间

5002403L01

规划工业区

下路街道向家湾工业规划区

1.84

65

55

5002403L02

规划工业区

三河镇工业规划区

0.69

65

55

合计

2.53

/

/

南宾工业(含规划)园区、西沱工业(含规划)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 交通干线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相应规划,确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内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铁路等23条道路为交通干线,具体名单如下:

14a类交通干线

①高速公路(1条):

渝沪南线高速城区内路段。

②主干路(6条):

石柱互通、都督大道、石白路、石柱互通、石柱西互通、万寿大道。

③次干路(29条):

瑞通路、203省道、S105、城北路、城南大道、杜蒲街、干溪子路、关门岩大桥、观音路、红井路、利民街、龙河大桥、龙井街、南宾路、南门街、人民街、瑞通路、石雷路、石潼街、水佛路、丝绸路、太白路、万家路、望水路、五一路、新开路、玉带北、玉带南街、民族路。

④航道(1条)

西沱镇长江河运航道

24b类交通干线

渝利铁路城区内路段。

2. 交通枢纽站(场)

14a类交通枢纽站(场)

石柱汽车客运总站、石柱客运站城北站。

24b类交通枢纽站(场)

石柱县站。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监测评估县环保局要牵头建立城区噪声监测评估制度,及时制定城区噪声监测方案和评估计划,合理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和声环境质量报告。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环境监测技术,开展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估和达标考核工作,及时将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向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加强源头预防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声功能区划结果,及时制定辖区声环境保护方案,加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施工噪声控制,从源头削减噪声污染。对于不达标的声功能区,制定声环境功能区整治达标方案,分年度确定声环境整治目标和任务,逐步提高辖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三)推进空间管控城乡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统筹城市建设时序和用地布局,预留新开发的居住、教学、办公、卫生医疗等用途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护距离,防止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轨道等交通项目,应合理规避0类和1类声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并依法依规落实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四)严格修改程序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和修改,应当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履行修改申请、评估、审批和备案等程序。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每5年调整一次;因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实施动态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声功能区基础信息表

QHDYBM

AREA—平方千米

ZDYDLX

SGNQLX

DLWZ

BZ

5002401L01

1.71

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

1L

下路街道-万安街道

石柱公安局、留守儿童精英学校、

太白岩公园、第一初级中学

5002401L02

1.19

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

商业用地

1L

万安街道-南宾街道

人民医院、民族中学、石柱中学、

南滨尚城、好望山

5002401L03

1.05

二类居住用地

1L

南宾街道

石柱中医院、汇景龙湾

5002401L04

0.63

二类居住用地

1L

南宾街道

蟠龙豪庭、双庆廉租房

5002401L05

0.86

二类居住用地、生态绿地、

中小学用地

1L

南宾街道

回龙中学、石柱第一职业学校

5002401L06

0.78

二类居住用地、生态绿地

1L

南宾街道-三河镇

规划

5002402L01

1.75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2L

下路街道-万安街道

规划

5002402L02

3.67

商业用地、物流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2L

下路街道-万安街道

石柱招商局

5002402L03

0.62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下路街道-万安街道

城南花园、第四小学校

5002402L04

0.77

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2L

万安街道-南宾街道

树人中学、县政府、南宾小学、

渝东中央大街、垃圾填埋场

5002402L05

0.67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南宾街道

滨江金岸

5002402L06

1.21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南宾街道

县体育中心、隆鑫花漾城、人民小区

5002402L07

1.32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南宾街道-三河镇

规划

5002402L08

1.55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下路街道红岩社区

下路街道集市(含规划)

5002402L09

2.71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西沱镇

西沱镇集市(含规划)

5002402L10

4.76

二类生活用地、商业用地

2L

黄水镇

黄水中心组团(含规划)

5002402L11

0.21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悦崃镇

悦崃镇集镇

5002402L12

0.23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鱼池镇

鱼池镇集镇

5002402L13

0.17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沿溪镇

沿溪镇集镇

5002402L14

0.24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王场镇

王场镇集镇

5002402L15

0.23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马武镇

马武镇集镇

5002402L16

0.10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龙沙镇

龙沙镇集镇

5002402L17

0.28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临溪镇

临溪镇集镇

5002402L18

0.24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万朝镇

万朝镇集镇

5002402L19

0.69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三河镇

三河镇集镇

5002402L20

0.11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冷水镇

冷水镇集镇

5002402L21

0.17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大歇镇

大歇镇集镇

5002402L22

0.22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桥头镇

桥头镇集镇

5002402L23

0.17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沙子镇

沙子镇集镇

5002402L24

0.16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黄鹤镇

黄鹤镇集镇

5002402L25

0.05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L

枫木镇

枫木镇集镇

5002403L01

1.84

一类工业用地

3L

下路街道

下路工业园区

5002403L02

0.69

一类工业用地

3L

南宾街道-三河镇

规划

5002403L03

5.35

工业用地

3L

下路街道

南宾工业园区

5002403L04

4.28

工业用地、二类生活用地

3L

西沱镇

西沱工业园区(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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