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例行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负责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负责拟订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状况报告书;负责环境质量评估和环境质量预警,编制监测报告,协助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1.负责地表水、县城饮用水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和市级大、中型水库等断面水质的例行监测和土壤例行监测,掌握和提供环境质量状况,预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2.负责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功能区噪声例行监测,分析噪声污染程度,提供防治建议。
3.负责县城空气质量监测,出具空气质量预警报告。
4.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和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5.组织开展执法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6.负责对各排污申报单位的排放源进行监督性监测,汇总污染物监测数据,分析污染物变化趋势,编写污染源监测及排污状况报告书。
7.负责完善和管理环境监测档案及动态数据库,分析、整理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环境质量数据;负责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拟订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环境监测培训和环境监测管理,指导企业环境的监测工作。
8.完成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县生态环境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部分包含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等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注:由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填写)。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技术科、质量控制科、室内分析科、现场监测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47.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7.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7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47.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7.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43万元,比2023年增加4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47.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社保基数调整、断面水超标监测等环保工作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无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琴 联系方式:023-73376369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