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3-0003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例行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负责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负责拟草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状况报告书;负责环境质量评估和环境质量预警,编制监测报告,协助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1.负责地表水、县城饮用水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和市级大、中型水库等断面水质的例行监测和土壤例行监测,掌握和提供环境质量状况,预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2.负责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功能区噪声例行监测,分析噪声污染程度,提供防治建议。

3.负责县城空气质量监测,出具空气质量预警报告。

4.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和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5.组织开展执法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6.负责对各排污申报单位的排放源进行监督性监测,汇总污染物监测数据,分析污染物变化趋势,编写污染源监测及排污状况报告书。

7.负责完善和管理环境监测档案及动态数据库,分析、整理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环境质量数据;负责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拟草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环境监测培训和环境监测管理,指导企业环境的监测工作。

8.完成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县生态环境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技术科。贯彻执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承担监测技术指导工作,对重大监测技术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方案;负责管理和更新监测站使用的各类标准,组织环境监测新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的验证和实施;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发展规划、能力建设计划方案;负责监测数据的统计、上报;承担站内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监测报告等资料管理工作。

2.质量控制科。负责本站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发放和贯宣工作;负责标准物资的采购和管理;负责职工参加各级能力验证、质量考核和质量督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拟订质量控制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记录质量审核工作。

3.室内分析科。负责环境质量、污染源等各类监测任务的实验室分析工作;负责样品的接收、发放、留样等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编制审核监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负责仪器设备、化学试剂、药品、器皿、分析资料的购买和管理;承担实验室安全、卫生和保密工作。

4.现场监测科。负责环境质量、污染源等各类监测任务的现场监测;参与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污染纠纷仲裁的现场监测;负责外出设备和应急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90.82万元,支出总计490.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9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8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90.8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9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支出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358.49万元,占73%;项目支出132.33万元,占2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2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2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82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3.01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医保基础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393.38万元,占8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1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60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支从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列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会议费2022年度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培训费2022年度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列支。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开展,本单位无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763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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