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1.4.29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04月29日—20210年05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下道角水电站(扩容工程) |
石柱县龙潭乡木坪村阳光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风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石柱县下道角电站位于石柱县龙潭乡木坪村境内,属于郁江干流二级支流龙潭河水系,利用龙潭河右岸支流进行水力发电,为引水式发电站。下道角电站始建于2012年2月,2013年10月正式建成发电。本项目主要对水电站进行以下改造:增加八步岩、飞水漂、花椒坪三处水源,修建拦水坝,完善取水管渠,延伸压力管道,搬迁厂房及升压站,更换水轮机和发电机组等。扩容后装机1260(2×630)kW,设计水头304.95m,设计流量为0.6m3/s,多年平均发电量283万kW•h。年利用小时2588h。 项目总投资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拌和废水、基坑废水及其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保养冲洗产生的废水等。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作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后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合理,施工期间未发生水污染事件,并未对当地的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1座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施工中土石方开挖、钻孔、爆破以及水泥养护作业、土石方装卸和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得粉尘。采取了严禁随地随处乱挖乱放、尽量控制开挖面、运输粉状施工材料的车辆加遮盖物、在作业区域洒水、凿岩机的人员配戴防尘口罩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走访周围居民调查得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事件,并未对当地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未发生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及环保投诉。 运行期,项目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爆破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和施工时间,爆破严格控制炸药用量,采用缓冲爆破,尽量减少爆破次数,使爆破瞬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间歇使用,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减振装置。根据现场走访周围居民调查得知,未发生噪声扰民、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是水轮发电机组。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确保厂界噪声达满足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渣、生活垃圾。 设置了1个弃渣场,位于大堰拦水坝上游约50m处右岸缓坡。施工期间加强了洒水、湿式作业,密闭运输弃土弃渣,减少二次扬尘;同时弃土、弃渣尽快转运,减少堆存时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对弃土弃渣采取妥善的处置措施,避免或减缓弃土、弃渣造成的环境污染。目前,项目弃渣已堆存完毕,渣场已进行生态恢复。 运行期,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安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漂浮物沥干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下道角水电站需下泄生态流量0.009m³/s。设置有生态放流装置及在线监测系统。 |
县发改委核准 |
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