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1.4.25)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04月25日—20210年04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21 |
重庆石柱万宝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和丰都县太平坝乡双流坝村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石柱供电分公司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石柱供电分公司拟在将单回架设的110kV水湖线原102#塔和原104#塔间线路“π”断,在原走廊下距原102#塔水平距离约0.27km处新建XJJN5单回塔,向东走线,最终接入拟建110kV万宝风电场升压站,形成彭水变电站-万宝升压站线路,新建线路长约0.98km,同时97#塔~102#塔之间的线路需要调整弧垂,调整弧垂长度约0.98km;在距原104#塔水平距离约0.07km处新建XJJB5单回塔,形向东走线,最终接入拟建110kV万宝风电场升压站,形成湖海变电站-万宝升压站线路,新建线路长约1.02km,同时原104#塔~108#塔之间的线路需要调整弧垂,调整弧垂长度约2.0km;拆除路径长度0.42km。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已有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遮盖,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文明施工;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污染。 运行期,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工程架空线路开挖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部分回填,部分就近于低洼处夯实,无多余土石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已有公共环卫设施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转移处理。本工程需拆除部分既有线路,拆除产生的导线、铁塔、金具及绝缘子等交由电力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铁塔拆除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5、电磁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位于山坡上,采用的线路型式为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塔型、导线型号、相序等均根据线路路径地形、载荷等进行了最优化考虑。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本项目线路已30m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了避让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措施。 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部分区域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主要保护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以及重要物种的栖息地,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构筑区域生态屏障。为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不会导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物多样降低、生态功能降低、生态系统性质变化,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造成影响,必须严格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项目红线范围之内,避免施工人员和车辆影响到项目红线范围之外的动植物生境;采取生态环境友好型的施工方式,控制植被破坏面积,减少生态环境破碎化程度;施工过程强化对保护植物的识别,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占地范围内若发现保护植物应采取移栽措施和保护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执行“先挡后弃”的平场施工原则,施工前修筑好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工程占地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对临时工程占地采取生态治理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尽量减小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委托环境监理机构承担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运行期强化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破坏保护植被或捕杀动物;强化项目区域内植被养护措施,跟踪监测项目区域生态系统。
|
重庆市发改委核准 |
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