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环罚〔2026〕3号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环罚〔2026〕3号
当事人名称: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艮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MACPAJKH4F
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48号第1幢
当事人姓名:隆XX
身份证件号码:500XXXXXXXXXXXXXXX
住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XXXXXXXX
我局于2025年12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并回看该公司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该公司在对渝HE2801的轻型皮卡车进行加载减速法检验时,车辆尾气存在明显冒黑烟现象,但该公司仍为该车辆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8.2.2“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规定。该行为已构成了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事实,该公司需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同时隆XX作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2025年12月29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现场视听资料;
2.2025年12月29 日,对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隆XX所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
3.2025年12月8 日,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报告编号:500240A12512081405091938);
4.《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节选复印件;
5.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8日对渝HE2801现场检验视频;
证据1-5证明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渝HE2801的轻型皮卡车在进行加载减速法检验时,车辆尾气存在明显冒黑烟现象,但该公司仍为该车辆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该行为已构成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事实。
6.2025年12月29日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焦艮连的身份证复印件;
7.2025年12月29日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焦艮连授权委托书;
8.2025年12月29日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
9.2025年12月29日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证据6-9证明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是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0.《隆XX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法人授权委托书》;
12.《隆XX作为总经理的任命文件》《隆XX作为授权签字人的任命文件》;
证据10-12证明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隆XX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事实。
13.《检测车辆收费单》;
证据13证明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用收费情况。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于2026年3月17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石环罚告〔2026〕4号),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告知的期限内没有进行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
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下列行为之一,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四)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之规定的规定,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重庆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100000元;
2.处隆XX:1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380元。
共计处壹拾壹万零叁佰捌拾元的罚款(小写:11038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请及时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联系缴款票据开具事宜,联系电话:023-73376369。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黔江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款二维码
缴款方式:
当事人可通过渝快办、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的“扫一扫”功能,扫描上方二维码缴纳罚款。扫码完成后,可在手机上直接支付,当事人也可在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使用20位缴款码付款。缴款收据可登陆渝快办自行下载或要求执法单位提供。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