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石环执令〔2023〕11号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石环执令〔2023〕11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名称:重庆吉越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显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MA60HEG864
住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
2023年8月3日,我队执法人员对重庆吉越商贸有限公司在南宾街道勇飞村新飞组的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南宾街道勇飞村新飞组的养殖场已建成投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还田管网的接头脱落,导致重庆吉越商贸有限公司在南宾街道勇飞村新飞组的养殖场的养殖废水外流,该养殖场在未确保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之规定。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现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王海宗 电话:73376675
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