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石柱县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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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石柱县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初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3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综合评价等程序,截至目前,已完成了3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工作。初评结果公示期为15天,现将石柱县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石柱县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唐治利;联系电话:73376675)
附件:
石柱县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初评分数 |
环境信用等级 |
1 |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沱污水处理厂 |
85 |
环保良好企业 |
2 |
重庆民生石柱天然气有限公司 |
82 |
环保良好企业 |
3 |
重庆骏达木业有限公司 |
82 |
环保良好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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