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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419日—2021427日(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

联系电话:023-73378685

网站链接:http:// www. cqszx.gov.cn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审批

文号

发文

时间

审批

决定

1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石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石环发202123

2021416

通过

   

    附件:关于石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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