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2026.9.7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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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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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柱南宾街道勇飞分散式风电项目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勇飞村 |
洋浦五州(重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云智德(重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石柱县南宾街道勇飞村安装2台单机容量6.25MW的GWH204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5MW。每台风机配套1台箱变容量为6600kVA的箱式变压器,共2个箱变,含35kV集电线路,总长约0.71km,采用电缆(单回0.27km)+架空(单回0.44km)方式,含3个杆塔。新建施工道路约338m,作为施工期运输和运行期检维修道路。项目总投资77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 |
1、废水污染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规划建设的石柱六塘乡平桥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生化池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附近林木浇灌,不外排。运营期,风机机组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湿式作业、易撒落物质密闭运输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限值。项目运营期风电机组运行无废气产生。 3、噪声污染措施。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即昼间70 dB(A),夜间不施工。运营期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项目以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60m范围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土石方平衡分析,项目不设置弃渣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约2.72万m3弃方,其中1.4万m3由石柱六塘乡回龙分散式风电项目弃渣场处置,1.32万m3由石柱六塘乡平桥分散式风电项目弃渣场处置。临时弃土堆放于施工区内的临时堆土场,并遮盖塑胶布或帆布,设置装土编织袋拦挡,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并对临时堆土场进行植被恢复。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渣场处理,不乱倾乱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转运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别收集后暂存于依托规划建设的石柱六塘乡平桥分散式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要保证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5kV箱变分别配套设置集油池1座,共2个,单个有效容积为约3.0m3,最大排油量约2.0t/台,集油池池底和池壁均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处理。 |
县发改委核准 |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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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柱万安街道宝坪分散式风电项目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宝坪村 |
洋浦五州(重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云智德(重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石柱县万安街道宝坪村安装1台单机容量6.25MW的GWH204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25MW,风机配套1台箱变容量为6600kVA的箱式变压器。风机间通过35kV集电线路连接,总长0.97km,采用电缆(单回0.08km)+架空(单回0.89km)方式,共计5个杆塔。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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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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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石柱阳底坪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枫木镇建设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石柱供电分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在石柱县黄水镇在莼乡110kV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扩建1个110kV电缆间隔,间隔扩建均在站内预留用地进行,不额外征地,电缆出线间隔架构少量基础开挖。新建线路起于枫木镇阳底坪110kV升压站在建110kV间隔(本期不扩建间隔),止于黄水镇莼乡110kV变电站,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架设方式,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16.84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约16.72km,新建杆塔70基,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约0.12km(其中站外0.062km,站内0.058km)。项目总投资4364万元,环保投资121万元。 |
1、废水污染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经沉砂池、隔油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公共设施收集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覆盖防尘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污染措施。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噪声和输电线路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取施工机械合理布局、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吸声、减振处理等措施,满足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莼乡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基础开挖及电缆排管基础开挖弃方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渣场,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及少量钻渣拟在塔基周围低洼处进行回填压实,工程沿线不设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转运站。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确保拟建的110kV送出线的环境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要保证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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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