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8.13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81320268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核汇能石柱鱼池风电项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

石柱县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鱼池镇建设,新增永久占地0.6526hm2,临时占地面积15.0429hm2。拟建设9台5MW风机、4台6.25MW风机,总容量70MW,13台风力发电机组通过3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35kV配电柜,集电线路采用电缆形式,通过主变压器升压到220kV。项目依托国能重庆市石柱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柱县金彰共享储能电站不再单独建设储能系统项目。项目总投资385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1、废水污染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的民房自带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粪污定期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风电场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风电项目运营期无人值守,仅有定期巡检人员,巡检人员生活污水依托220kV升压站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通过洒水降尘、施工围栏遮挡、运输车辆采用防尘罩、堆料场采用毡布覆盖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限值。项目运营期风电机组运行无废气产生,巡检人员依托220kV升压站内的食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即昼间70 dB(A),夜间55dB(A)要求。运营期风电机组周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以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00m内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土石方平衡分析,结合项目实际,土方开挖总量为203357m3,回填73914m3,弃方129443m3;剥离表土量为28150m3,回填表土29107m3,调入表土(来源于吊装平台及鱼池220kV升压站等)为1643万m3。工程弃方全部运输至工程设置的2处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垃圾车集中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旧碳刷、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漆渣、废包装桶等。生活垃圾依托升压站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并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旧碳刷依托220KV升压站站址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漆渣、废包装桶等依托该项目220kV升压站设置的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要保证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风电场区内35kV箱变的变压器绝缘油泄漏,风电场内35kV箱变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5m3/台,各箱变均配套设置事故油池1座,共建设14座,每座有效容积为3m3,并做好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贮存池相关规定进行防渗处理。

县发改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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