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12.11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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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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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黄水社区青杠组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黄水社区青杠组建设。项目拟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等污水处理建构筑物,配套建设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泵房等辅助工程、除臭生物滤池等环保工程。现有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8000m³/d,采用“粗格栅+调节池+倒置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工艺。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3000m³/d,进水依托现有项目粗格栅、调节池初步预处理后,采用“细格栅+沉砂+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本项目与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并联运行。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依托现有排放口排放。本次扩建后全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达21000m³/d。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收集,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混凝土养护等环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厕所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厂区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污泥脱水分离的污水等,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调节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产生粉尘、运输车辆等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经等,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通过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避开大风施工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污染。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颗粒物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应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产生的沉砂收集后用于后期绿化。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曝气沉砂池栅渣、污泥、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依托现有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污泥经机械脱水后,外运至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水土保持等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不新增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减少物料堆放时间、地表裸露时间,物料堆放场覆盖防护网,降低水土流失量,用地范围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砂池,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均采用浆砌砖结构,挖掘后应及时覆土、绿化,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监管,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县发改委备案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