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11.28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1128日至20251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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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池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备项目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鱼池村栀杆组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在石柱县鱼池镇鱼池村建设。本项目拟新建100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AAO+化学除磷+紫外线消毒”,与现有的“A/O+化学除磷+紫外消毒”工艺系统并联运行,格栅调节池、排污口均利旧,拟在调节池内增加污水提升泵,并对计量渠改造,同时新建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棚等,本次扩建后全厂总规模达1600m3/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厕所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生活废水经厂区内管道收集后至厂区进水井,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泥脱水滤液通过自流进调节池,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现场焊接废气和防腐处理有机废气,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运输车辆等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经等,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通过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避开大风施工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污染。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颗粒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格栅、调节池、AO池、二沉池、浓缩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产生的废气。运行期项目废气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漆渣、废漆桶、废塑料管材和焊渣等。废包装材料、焊渣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漆渣、漆桶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厂家带回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进行综合利用。

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废包装袋、淤泥及生活垃圾。栅渣、沉砂依托现有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污泥、淤泥经机械脱水后,外运至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紫外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监管,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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