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9.24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分装项目 |
重庆市石柱县下路街道金彰村友谊组金屏路28号(下路工业园区C区) |
重庆海庆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远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石柱县下路街道金彰村友谊组金屏路28号(下路工业园区C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分装站,年罐装3000吨醇基液体燃料,主要有储罐区(4座50m3的设防渗罐池的单层卧式钢制储罐,每个储罐内设1台潜液泵)、液体燃料装卸区(其中灌液间设4台灌装机)、辅助作业区和办公区等。燃料由储罐车通过公路运输送至分装站(项目不涉及对醇基液体燃料的调配、稀释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燃料由上一级储配站运输车辆运输,本次评价不含运输系统的评价),通过插入式软管快速接头卸入相应储罐进行仓储,然后对仓储的醇基液体燃料进行灌装,后外售给有专业零售资质的企业。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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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场地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排放;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未被回用的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及灌液间地面清洁废水。厂区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经石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通过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后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储存和灌装产生的废气、食堂废气等。卸料、储存和灌装产生的废气经醇气回收系统处理 。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现有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不同性能的施工机械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弃土等。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废渣、含油劳保用品、废油桶、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清罐废渣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厂区内不贮存。含油劳保用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相关规定,达到豁免要求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达不到豁免条件的交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桶、废润滑油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县发改委备案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