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公示表2025.5.22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现公告有关设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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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报告编制机构 |
基本 情况 |
申请设置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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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乡(石龙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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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石龙村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石柱县石家乡(石龙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石龙村,处理石家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1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官渡河。入河排污口位于官渡河右岸,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石柱县石家乡(石龙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石龙村,占地面积643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7〕6号)。本项目处理石家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1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官渡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官渡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2.19t/a、BOD5:0.73t/a、SS:0.73t/a、NH3-N:0.292t/a、总氮:0.73t/a、总磷:0.036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一级区划官渡河干流石家坝开发利用区下游约2.7km,对应的二级水功能区为官渡河石家坝饮用水源区下游约450m及官渡河石家乡庙永坪农业用水区全段,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1′29″,30°10′17″。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官渡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官渡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官渡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官渡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石家乡(石龙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官渡河石家坝开发利用区水功能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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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乡(五岭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王家乡五岭村庆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王家乡(五岭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王家乡五岭村,处理王家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3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9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官渡河。入河排污口位于官渡河左岸,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为连续排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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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王家乡(五岭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王家乡五岭村,占地面积449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7〕6号)。本项目处理王家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3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9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官渡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官渡河左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1.971t/a、BOD5:0.657t/a、SS:0.657t/a、NH3-N:0.263t/a、总氮:0.657t/a、总磷:0.033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官渡河干流八角庙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1′8″,30°12′21″。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官渡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官渡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官渡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官渡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王家乡(五岭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官渡河干流八角庙保留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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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益乡(寨上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三益乡寨上村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三益乡(寨上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三益乡寨上村,处理三益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7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悦崃河。入河排污口位于悦崃河左岸,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就近排入西侧冲沟,约340m后进入小河沟,再经约1500m后汇入悦崃河。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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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三益乡(寨上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三益乡寨上村,占地面积554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7〕6号)。本项目处理三益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7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悦崃河。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悦崃河左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就近排入西侧冲沟,约340m后进入小河沟,再经约1500m后汇入悦崃河;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1.533t/a、BOD5:0.511t/a、SS:0.511t/a、NH3-N:0.204t/a、总氮:0.511t/a、总磷:0.025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悦崃河龙家坪保留区和悦崃河桥头村缓冲区,水质管理目标悦崃河龙家坪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悦崃河桥头村缓冲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入河坐标为108°16′30.07253″,30°9′1.194″。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悦崃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悦崃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悦崃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悦崃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三益乡(寨上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悦崃河龙家坪保留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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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塘乡(六塘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六塘乡六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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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石柱县六塘乡(六塘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六塘乡六塘村,处理六塘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07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8万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A/O组合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六塘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六塘河右岸,排污口分类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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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六塘乡(六塘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六塘乡六塘村,占地面积396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7〕6号)。本项目处理六塘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07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8万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A/O组合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六塘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六塘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1.752t/a、BOD5:0.584t/a、SS:0.584t/a、NH3-N:0.234t/a、总氮:0.584t/a、总磷:0.029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六塘河金竹台源头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9′10″,29°33′51″。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六塘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六塘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六塘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六塘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六塘乡(六塘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六塘河平桥保留区水功能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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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益乡(华溪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处理中益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3万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组合池(包括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静沉区+沉淀池)+消毒计量池”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龙河右岸,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占地面积554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7〕6号)。本项目处理中益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3万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组合池(包括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静沉区+沉淀池)+消毒计量池”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龙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6.57t/a、BOD5:2.19t/a、SS:2.19t/a、NH3-N:0.876t/a、总氮:2.19t/a、总磷:0.109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龙河石柱县源头水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1′29″,30°3′18″。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龙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除TP外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Ⅰ类水质标准要求,主要为排污口所在地表水TP环境现状值超标。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龙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龙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除TP外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Ⅰ类水质标准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龙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中益乡(华溪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龙河石柱县源头水保护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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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武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石柱县马武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处理马武镇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2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6万吨/天,采用“A2/O+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马武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马武河左岸,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石柱县马武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占地面积3219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3〕185号)。本项目处理马武镇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2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6万吨/天,采用“A2/O+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马武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马武河左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13.14t/a、BOD5:4.38t/a、SS:4.38t/a、NH3-N:1.752t/a、总氮:4.38t/a、总磷:0.219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普子河石柱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2′1″,29°27′54″。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马武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马武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马武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马武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马武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普子河石柱保留区水功能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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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黄鹤镇汪龙村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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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黄鹤镇汪龙村。本项目处理汪龙村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3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22万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A/O组合池+化学除磷+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马武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马武河右岸,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石柱县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黄鹤镇汪龙村,占地面积489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7〕6号)。本项目处理汪龙村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3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22万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A/O组合池+化学除磷+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马武河。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马武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4.818t/a、BOD5:1.606t/a、SS:1.606t/a、NH3-N:0.642t/a、总氮:1.606t/a、总磷:0.08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普子河石柱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3′15″,29°30′6″。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马武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马武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马武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马武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普子河石柱保留区水功能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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