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公示表2025.5.7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现公告有关设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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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报告编制机构 |
基本 情况 |
申请设置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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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金铃乡(响水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金铃乡响水村 |
重庆环投渝东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金铃乡(响水村)污水处理厂采用“AO+化学除磷”工艺,建设规模为70m3/d,主要处理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厂区东侧,地理坐标:东经108°17′36″,北纬29°35′32″,出水标高为840.50m(绝对标高),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尾水由4米DN150UPVC管就近排入东侧毛滩河。 |
石柱县金铃乡(响水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金铃乡响水村,占地面积427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5〕77号)。本项目处理金铃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08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7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后排入毛滩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毛滩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1.533t/a、BOD5:0.511t/a、SS:0.511t/a、NH3-N:0.204t/a、总氮:0.511t/a、总磷:0.025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毛滩河香水坝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7′36″,29°35′32″。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毛滩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毛滩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毛滩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毛滩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金铃乡(响水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毛滩河香水坝保留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可行。我单位将加强企业运维管理,杜绝其他废污水混入该入河排污口进行违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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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 |
重庆环投渝东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嘴乡(富民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主要处理河嘴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2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1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河嘴河。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河嘴河左岸,地理坐标为108°14′28″,30°18′16″,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尾水排入北侧河嘴河再汇入官渡河。 |
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占地面积602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5〕77号)。本项目处理河嘴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12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1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河嘴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河嘴河左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2.19t/a、BOD5:0.73t/a、SS:0.73t/a、NH3-N:0.292t/a、总氮:0.73t/a、总磷:0.036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河嘴河沉落坪缓冲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4′28″,30°18′16″。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河嘴河CODCr、NH3-N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河嘴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河嘴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河嘴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河嘴乡(富民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河嘴河河嘴开发利用区、河嘴河沉落坪缓冲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可行。我单位将加强企业运维管理,杜绝其他废污水混入该入河排污口进行违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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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 |
重庆环投渝东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处理新乐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08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7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毛滩河。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毛滩河右岸,入河坐标为108°16′50″,29°33′10″,为连续排放,尾水排入附近涵洞经地表径流进入毛滩河。 |
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占地面积427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5〕77号)。本项目处理新乐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08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07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后排入毛滩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毛滩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尾水排入附近涵洞经地表径流进入毛滩河;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CODcr:1.533t/a、BOD5:0.511t/a、SS:0.511t/a、NH3-N:0.204t/a、总氮:0.511t/a、总磷:0.025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毛滩河香水坝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16′50″,29°33′10″。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毛滩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毛滩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毛滩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毛滩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新乐乡(新建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毛滩河香水坝保留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可行。我单位将加强企业运维管理,杜绝其他废污水混入该入河排污口进行违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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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三星乡(雷庄村)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重庆市石柱县三星乡雷庄村 |
重庆环投渝东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石柱县三星乡(雷庄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三星乡雷庄村,处理三星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2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15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五斗河。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五斗河右岸,地理坐标为坐标为108°3′43″,29°32′1″,为连续排放,尾水由20米DN150UPVC管就近排入西北侧场镇已建涵管,约1.2km后进入无名水沟,约2.0km后流入五斗河再汇入龙河。 |
石柱县三星乡(雷庄村)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三星乡雷庄村,占地面积597m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函〔2015〕77号)。本项目处理三星乡场镇片区生活污水,服务人口0.2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0.015万吨/天,采用“AO+化学除磷”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五斗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五斗河右岸;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入河方式:明渠;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3.285t/a、BOD5:1.095t/a、SS:1.095t/a、NH3-N:0.438t/a、总氮:1.095t/a、总磷:0.055t/a。入河排污口排污入五斗河梨子树开发利用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入河坐标为108°3′43″,29°32′1″。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不考虑区域截污消减,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五斗河CODCr、NH3-N和TP贡献值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下游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对五斗河下游CODCr、NH3-N和TP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况下大大增加。消减情况下,考虑区域截污减排,五斗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排污口下游断面水质有很大地提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并留有足够安全余量。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符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无“三致”物质,废水处理过程中无加温降温等措施,排污水温与常温相近,同时废水排放量较小,对五斗河水生动植物、河流水体温度影响都较小,通过对三星乡(雷庄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的削减量的前提下,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该入河排污口建成投运后,满足五斗河梨子树开发利用区水质、限排总量管理要求,对临近水域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安全等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可行。我单位将加强企业运维管理,杜绝其他废污水混入该入河排污口进行违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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