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4.10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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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1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
重庆贵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2年,原址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东岳庙街28号,拟整体搬迁至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1号(原县人民医院外妇大楼),利用原人民医院外妇大楼进行重新装修后进行经营活动。搬迁后新院区占地面积742.08m2,建筑面积5369.17m2。设置病床位20张,门诊量约8800人次/年,年手术量约240台次/年,主要开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儿保科等科室。医院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每天3班,每班8h。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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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通过设置场地设沉淀池,对车辆清洗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医疗废水主要为门诊病人、住院病人、保洁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装修时产生的粉尘、动力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尾气。施工期废气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风机收集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后,可减少臭气的产生。污水处理站中废水池为封闭结构,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单独的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中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废水处理风机、空调外机等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装修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装修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运往指定的建筑渣场。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输液瓶(袋)、包装废物、医疗废物、特殊废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特殊废液等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并设置相应的危废暂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要求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要求,建立危废台账,完善风险防范标识标牌,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对进行消毒处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输液瓶(袋)、包装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于物资回收公司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县发改委批复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