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2.7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生态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 |
重庆市石柱自治县六塘乡三汇村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娟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在六塘乡三汇村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33亩,合14222m2,总建筑面积9448m2,建设1栋育雏舍、3栋产蛋鸡舍,购进安装饲养设备,常年存栏产蛋鸡22万只、存栏后备蛋鸡8万只。年产绿色、无公害鸡蛋3928吨。配套建设饲料间、蛋库、生活楼、兽药室、保温室、危废贮存点、鸡粪处理间、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采用国内先进养殖设备,自动集蛋,自动恒温,自动消毒,自动喂料及自动清粪等自动系统。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执罚〔2023〕9号),责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娟家禽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处罚款。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娟家禽养殖有限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并缴足了罚款。 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1%。 |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2#鸡舍已经运行,1#饲料加工设备和鸡粪处理设备已经运行。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生化池,经处理后生活污水与鸡舍冲洗废水一起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反应池+消毒+沼液储存池”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通过洒水降尘、篷布遮盖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臭气、鸡粪处理间臭气、自用饲料生产车间粉尘、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鸡舍废气通过科学饲喂优质饲料,合理配比饲料用量,从源头降低臭气产生量、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粪,鸡舍定期喷洒除臭剂,鸡舍通风机设置于远离居民点一侧、加强场区绿化等处理措施减轻大气污染。鸡粪处理间臭气经集气管道集中收集后经一套生物滤塔除臭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室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自用饲料生产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破碎混合废气管道收集后,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周围使用除臭剂、绿化等措施。鸡舍臭气、鸡粪处理间臭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自用饲料生产车间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他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饲料间破碎机噪声、鸡舍排气风机噪声、鸡鸣声、鸡粪处理间设备等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转运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鸡粪日产日清,每栋鸡舍每列鸡笼下方开一个与鸡舍同宽的鸡粪收集槽,每半小时用刮粪机清理粪便,刮板采用软性橡胶刮板,粪便直接刮至输送机皮带,鸡粪清运至鸡粪处理间。在异位发酵床内对鸡粪进行发酵处理后外卖给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病死鸡进行消毒后,严格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要求收集于专用包装袋并密闭,暂存于病死鸡暂存间的冷冻冰柜中,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并集中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主要为医疗包装材料、针管、药剂瓶等,统一收集至密闭且防泄漏的专用贮存容器中后堆放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市政垃圾收集处置点。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鸡粪处理间、危废贮存点、储油间、兽药库、污水处理设施等采取重点防渗;对养殖鸡舍采取一般防渗;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重点防渗区在建设时,应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设置专门的柴油暂存间,储存区设置托盘,地面采取防泄漏、防渗等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发电机房严禁烟火。兽药库单独设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县发改委批复 |
已开展 |